堅持執法辦案是法院第一要務
作者:符向軍 發布時間:2008-10-23 瀏覽次數:1242
最高人民法院王勝俊院長在全國大法官“大學習、大討論”研討班上提出,要把執法辦案工作作為人民法院工作的第一要務。當前,各級法院要緊密結合“大學習、大討論”活動以及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突出“執法辦案是第一要務”這一落腳點,全面推進審判、執行工作。
首先,作為法定的國家審判執行機關,審判、執行工作是憲法法律賦予人民法院的基本職能和重要職責,只有切實抓好執法辦案,才能不斷滿足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才能完成黨和人民交給的司法工作任務。人民法院工作把執法辦案確立為第一要務是踐行憲法法律的規定,是堅持“三個至上”指導思想的根本要求和具體體現。對人民法院來說,執法辦案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務。
其二,在執法辦案上下工夫,明確并履行好執法辦案第一要務,是推動與服務科學發展的具體體現,也是人民法院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關鍵。人民法院并不直接參與經濟發展工作,而是通過充分發揮審判執行職能作用,通過不斷提供公正高效及時的司法服務,定紛止爭、維護穩定,為和諧社會構建與經濟社會發展保駕護航。而人民法院開展學習實踐活動的成效、為經濟社會提供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務,最終都要經由審判執行工作的成效來檢驗和體現。
最后,執法辦案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基礎和重心。人民法院的政治思想建設、隊伍建設、廉政建設、司法改革等各項工作都是為了執法辦案服務,都必須緊緊圍繞確保案件審判、執行公正和高效這個“第一要務”抓緊抓實。我們要嚴抓審判質量和辦案效率,要注重司法工作的效果,促進辦案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對那些有利于案件審判、執行公正和高效的好做法、好經驗,我們一定要堅持和發揚;對那些不利于司法公正高效的做法,我們一定要堅決革除和拋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