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風波
作者:陸浩良 許標 發布時間:2008-10-17 瀏覽次數:1106
本網蘇州訊:王阿姨新買了一套房,裝修后暫時不住,想租出去,一來有人照管,二來也多幾個錢還還買房的借款。想好后便委托中介公司小朱尋找合適的住租戶。不幾天小朱介紹了某公司的張經理,張經理一看新房,120多平米,空調、家具一應俱全,再看看這里是一個新開發的小區,青草茵茵,綠樹成蔭,空氣清新,環境悠靜。張經理舒心愜意。便和王阿姨簽訂了租房合同。合同簽訂后,王阿姨仍有些不放心,再三叮囑張經理,不能私自接水接電、不能轉租給出他人、不能在住宅區房內做違法的事……張經理有些不耐煩,這一些不是合同上都寫得明明白白。也難怪,王阿姨買了新房,裝修好了自己還沒有住過一天。真的有些不放心。
張經理入住了,可是張經理覺得這房屋就有一點點美中不足,就是用熱水麻煩,張經理有一個習慣,洗菜、洗碗都得用熱水,這廚房內沒有熱水器實在是不方便,于是想在廚房內裝一只熱水器,只要能按合同約定,不破壞墻壁、不破壞房屋內部結構,就可以了。于是張經理安排了公司的管道工從電器公司買了一臺小型電熱水器,為了不破壞墻壁,便安裝在廚房的洗碗池下面。
誰知就是這臺小小的熱水器給張經理帶來了大大的麻煩。熱水器安裝后,張經理稱心如意了,洗菜、洗碗、淘米……隨時可以用上熱水了。
可是好景不長,張經理一年沒住滿,租房卻出了大庇漏。一天,張經理在熟睡之時,租房內卻 “水漫金山”原來張經理出門時沒看到熱水器上的熱水管又裂開了,水流了幾個小時,鄰居看到了。電話通知了房東王阿姨,王阿姨回來開門一看,房間、客廳、廚房……都進了水。王阿姨這一氣非同小可,立即通知張經理,張經理派人來一看,也都傻了眼。后來這進了水的地板全都拱了起來,有的還松動離了槽。連墻下的踢腳線、衣櫥的撐門也變了形。王阿姨看在眼里卻是痛在心里,這好端端的一套房竟然變得這樣狼藉不堪,現在還怎么住人?王阿姨請人粗估了一下,重新裝修被損壞的部份,至少不少于3萬元。于是王阿姨向張經理提出了賠償損失3萬元的要求。可是一方代表認為房東的水管老化而漏水,房東也有責任,雙方爭持不下,商量無結果。王阿姨便將張經理告上了法庭。
法院通過實地調查核實,覺得王阿姨的要求并不過份,承租人不小心損壞房內設施理應賠償,但就賠償金額上是能商量的。于是在法官本著以勸為先,以和為貴。進行了多層次的調解,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了賠償協議,張經理賠償王阿姨損失23000元。
到此為止,一場租房賠償風波算是平息了,但通過這次意外的糾紛,我們熱誠地忠告廣大房東及承租戶:有房屋出租是好事,能助人燃眉之急,解一方之困難,但一定要與承租方簽訂合情、合理、合法的合同,履行正常的租房手續,以免后患無窮;承租方也應以合同為本,遵紀守法,文明使用租房。在租房內如需要安裝設備預先告知房東,獲得許可,并且不得損壞房屋的內部結構,一旦損壞房東的設施或家具,應當無條件地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