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錫山法院反映公司企業人員職務犯罪低齡化現象應當引起重視
作者:陳敏 發布時間:2008-10-15 瀏覽次數:1178
2008年1月至9月,無錫錫山區法院審理的公司企業人員職務犯罪案件中,被告人年齡在40歲以下的占86%,30歲以下的占57%,職務犯罪的低齡化現象明顯抬頭。錫山法院對此類案件進行了專項調研,呼吁有關部門引起高度重視。
低齡職務犯罪的特點:1、犯罪數額巨大。年齡在40歲以下的被告人涉案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占42%;2、作案時間跨度相對較短,作案頻率較高。時間跨度多的在三五年,少的只有一年半載,甚至兩三個月,跨度不足一年的占33%,其中作案頻率最高的被告人在四個月內作案13次,且侵占的數額較大;3、犯罪領域涉及各行業,但以銀行、信用社等金融機構為主,被告人以財會、業務人員居多,占總比的50%以上;4、犯罪更具隱蔽性,犯罪手段高科技化。特別在金融系統,被告人運用電腦篡改數據或破譯儲戶、單位密碼等方法侵吞公款或儲戶存款現象比較嚴重。據統計,利用電腦技術等高科技手段作案的犯罪人在金融系統職務犯罪中超過一半;5、犯罪目的更實用,主要是貪利型犯罪。犯罪對象大多是經手的現金和支票,贓款主要用于吃喝玩樂和大肆揮霍。
相關對策:1、優化企業內部用人機制,嚴把職員“準入關”。準確把握業務技能和思想道德素質在職員錄用標準中所占的比重,建立業務技能考核和道德素質考核“雙軌制”的職員準入標準,重塑科學的用人觀,從源頭上杜絕職務犯罪低齡化的隱患。2、完善現代企業內部監督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加強內部建章立制工作,從公司企業內部容易發生職務犯罪的崗位入手,建立領導防范責任制,健全財務工作規則,建立財產申報制度,推行定期輪崗制,嚴把單位內部監督關,確保員工、部門之間的相互制約,使犯罪分子無“洞”可鉆。3、加強道德和法制教育,筑牢防腐拒變的思想防線。將“重點預防”和“基礎預防”相結合,牢抓社區、家庭等社會基本構成單位,以發放預防宣傳資料、定期接受居民法律咨詢和受理社區群眾舉報為抓手,促使預防的聲音進社區、進家庭。同時,針對容易孳生職務犯罪的行業和崗位進行重點預防,將道德和法制教育定期化、常規化。4、加大對職務犯罪的打擊力度,強化法律的威懾力。一方面,強化法律責任的追究,一經查實,嚴格依法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決不姑息;另一方面,加強與新聞媒體的互動,堅持正確的輿論宣傳導向,對危害嚴重、影響惡劣的犯罪案件予以曝光,形成預防此類犯罪的社會輿論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