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上午9時30分,昆山市人民法院執行局、千燈人民法庭、千燈派出所、千燈城管中隊、千燈社區等16個部門的200余名執法干警及工作人員齊聚千燈鎮健業新型建材廠,對一起拒絕繳納拖欠的土地使用費,非法霸占合同到期土地并生產經營長達2年之久的案件進行強制執行。拆遷現場,搬遷組、拆除組的工人將建材廠負責人滯留在廠房內的生活用品進行搬離,同時要求仍然居住在廠房內的工廠工人立即離開。下午13時30分,挖掘機進入廠區,隨著“轟隆”一聲巨響,一間活動板房被瞬間夷為平地,經過3個多小時的清理,涉案廠房被依法拆除,隨后,法院把12.79畝土地當場交付給申請執行人。

  據了解,健業新型建材廠所占有的土地權屬昆山市千燈鎮河東街社區居民委員會。2006年起,居委會與曹某間建立土地租賃合同關系,居委會將位于蘇申內港線南地段的12.79畝土地出租給曹某,租賃期限至2014年3月底。租賃期間,曹某擅自與建材廠簽訂租賃協議,約定將其承租的11畝土地轉租給建材廠進行混凝土多孔磚、空心磚等水泥制品的生產經營。雙方明確約定租賃期間建材廠搭建建筑物、場地硬化等費用由其自行解決,合同期滿后如石駁岸損壞,由建材廠負責修理恢復原狀。

  2014年3月,居委會與曹某簽訂的租賃合同期滿,考慮到建材廠對周邊環境存在較大污染隱患,居委會向曹某及建材廠發出吳淞江專項整治行動告知書,明確表示租賃合同到期后不再續租,要求曹某和建材廠拆除土地附著的建筑物、遷出占有的土地。但曹某避而不見,建材廠負責人則百搬拖延,拒不遷出。 2015年,多次商談無果后,居委會將曹某及建材廠告上了法庭。昆山法院最終判決解除居委會與曹某間的租賃合同關系,建材廠將土地上搭建的建筑物拆除、將水泥硬化地面恢復原狀、生產設備及水泥磚產品全部遷出后,將上述土地返還給居委會,并支付占有期間的土地使用費。截至今年8月底,建材廠拖欠的土地占有使用費高達近46萬余元。

  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后,曹某和建材廠對法院張貼的遷出公告置之不理, 執行法官對被執行人進行多次談話,建材廠負責人強調從曹某處租賃該處土地后,后期陸續投入大量資金建造廠房,購入機器設備,若返還租賃土地、拆除建筑物退出場地勢必造成其直接經濟損失,故堅持要求居委會對地上附著物進行補償。執行法官鍥而不舍上門做其思想工作,建材廠負責人又以尋找新廠址等為由遲遲“賴”著不搬。

  建材廠所在吳淞江段水質被環保局測定為劣五類水質,水環境的環保改善刻不容緩,8月30日,昆山法院執行局就該案制訂了詳細的執行方案,明確了人員、線路、車輛的分工,充分作好處置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執行當天,邀請了千燈鎮政府工作人員協助維持現場秩序,申請執行人作好現場水電切除、后勤保障,對拆除現場建好圍墻等工作。考慮到實際占有人的態度,執行法警高度警備,若執行過程出現過激行為,立即對相關人員采取強制措施。

  在公證員的見證下,執行法官與法警們對廠房內的生產設備進行清點登記在案并制作財產交接清單;對臨時搭建的住房及違章建筑,利用機械化設備進行拆除。在整個執行過程中執法干警攜帶了單兵設備、執行記錄儀,對執行現場進行全程錄像、拍攝,保存證據,最終順利將12.73畝土地交付給了申請執行人,案件順利執結。

  今年下半年昆山法院以實際行動向“執行難”宣戰,全面攻堅涉及房屋、廠房、土地騰房搬遷的“骨頭案”,加大了對該類案件的執行力度,面對無理抗拒執行等行為絕不手軟,充分發揮強制執行的震攝力,有效打擊“老賴”,維護了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