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陰法院一起污染環境案件昨日宣判
作者:盧鳳 發布時間:2017-08-02 瀏覽次數:1552
7月31日下午,江陰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污染環境刑事案件,江陰市人大常委會視察該案庭審,并在庭后召開了評議座談會。
在該起污染環境中,被告單位明知被告人無危險廢物經營資質,仍委托被告人處置危險廢物30余噸,嚴重污染環境。經過開庭審理,法官當庭宣判,其中三名被告人被判處拘役三個月至有期徒刑十個月不等的實刑,兩名被告人被判處緩刑,所有被告人及被告單位根據責任大小均被判處了數量不等的罰金。在庭前,法官已經協調涉案危險廢物的處置并督促被告人繳納處置危廢的保證金。
江陰市人大常委會領導及人大代表對此次庭審給予了高度的評價,領導及代表們認為,本次庭審準備充分,節奏緊湊,體現了合議庭較高的庭審駕馭水平,當庭宣判及對三名被告人判處實刑,彰顯了司法打擊破壞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力度。“二六三”專項行動開展以來,江陰司法、執法部門不斷加大對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整治和制裁力度,江陰法院2017年上半年法院已受理污染環境刑事案件6件,涉及被告單位5家、被告人26人,受理非法捕撈水產品、非法狩獵、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制品等破壞資源類案件14件,涉及被告人16人,上半年受理的環保刑事案件同比上升25%,審查環保部門申請執行的行政處罰案件32件,同比上升33.4%,對12家違法生產經營的企業(商戶)采取停產停業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