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響水法院對一起白天共同搶奪老年人錢財案件做出宣判,被告人榮某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楊某判處拘役六個月,緩刑一年,二人并處罰金。

經審理查明,2007年10月12日下午,被告人榮某、楊某與他人在響水某渡船口玩“蠶豆”騙錢,發現被害人邵某(1936年8月14日生)身上有錢,就用激將法說邵某的錢是假錢,待邵某將人民幣2700元掏出,被告人榮某乘其不備將錢摜到蠶豆攤上,并指使被告人楊某將錢搶走。案發后,被告人榮某退出贓款人民幣2700元已由被害人邵某領回;被告人楊某于2008年6月12日到公安機關投案。法院認為,二被告人的行為均構成搶奪罪。

由于老年人的行動緩慢不方便,面對突發事件反應不及時,使針對老年人的搶奪、搶劫等涉財案件增多,使老年人的財產權益受到不法犯罪的危險之中,此案有一定的代表性,應引起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