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常州戚區法院統計,2006年以來共審理共同犯罪案件81245人,其中罪犯為同村關系的占26.4%,為同鄉關系的占33.6%,為同縣關系的占60.8%。共同犯罪中以血緣、親情、鄉情為紐帶現象較為突出,并呈現一定的特點,應引起重視。

一、特點

1、罪犯文化素質較低。大部分犯罪分子的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下,甚至為文盲,法律意識較弱。如王某因違反工廠紀律被扣工資,王某不是通過正當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卻找來幾個老鄉,到工廠里盜竊以報復工廠;又如李某等人尋釁滋事,緣于李某受人欺負,遂糾集同鄉進行打擊報復。

2、被告人犯案前大都在企業、建筑工地打工,有的無業。

3、涉及的案件大多數為盜竊、搶劫、尋釁滋事。

4、被告人之間的信任度、穩定性較高,隱蔽性較強。身處異鄉,共同的語言、共同的文化習俗使外來務工人員容易以地域劃分,結成一個個小團體,以提高自身在異鄉的生存、活動能力。一旦違法犯罪后彼此信任度較高,犯罪時配合默契,案發后一般不肯輕易招出同案犯。

二、建議

1、部分勞動力輸出大省、大縣在對勞動力必備技能培訓的同時,應加強對務工人員的基本法律知識培訓,以提高他們的法制意識,懂得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能夠區分守法與違法的界限。

2、政府勞動部門應加強對企業用工的監督、指導,規范企業用工行為,維護外來務工人員的合法權益。

3、司法機關應選擇典型案件深入外來務工人員比較集中的工廠、建筑工地公開審判,或以典型案例制成展板巡回展出,以案釋法,以案普法,進行法制宣傳。

4、外來務工人員較多的企業,在招工后要對務工人員及時進行必要的法律培訓,同時要加強工廠的安全保衛,尤其是一些生產電線、電纜等有價金屬的企業,平時要加強防范,避免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

5、公安、民政等部門要做好外來人口管理工作,定期對外來人口進行摸查、清理、歸類、分析,及時掌握可能的犯罪動向。

6、全社會要轉變對外來務工人員的觀念,平等對待、看待外來務工人員,尊重外來務工人員,使外來務工人員更好地融入當地社會,轉變有事找老鄉的思想,減少對當地社會的抵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