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一法律工作者辱罵執行法官被處罰
作者:弘法 發布時間:2008-09-22 瀏覽次數:1029
本網宿遷訊:日前,泗洪法院對該縣某法律服務所法律工作者曹某發出罰款決定書,對其辱罵法官的行為作出罰款1000元,并責令具結悔過。
泗洪縣某法律服務所法律工作者曹某因其代理程某某申請執行泗洪縣某食品有限公司合資建房合同糾紛一案,
鑒于曹某當眾辱罵執行法官的行為,泗洪法院依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決定對曹某作出罰款1000元,并責令具結悔過的處罰決定。曹某當即交納了罰款,對自己一時沖動的行為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