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豐縣一老賴非法變賣查封財產被判刑 豐縣法院審結首例拒不執行判決罪
作者:劉秋蘇 謝福志 發布時間:2008-09-19 瀏覽次數:1382
本網徐州訊:徐州市豐縣一“老賴”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生效判決書確定的法律義務,還擅自變賣法院查封的財產,結果受到了法律的嚴厲懲罰。
現年42歲的被告人鄧運雷,系豐縣趙莊鎮王學屋村農民。2004年12月至2005年10月間,鄧運雷因做板皮生意分5次向本村的鄧田益、鄧建益借款9.5萬元,約定了借款期限和利率。但到期后,雖經多次催要,鄧運雷都不歸還借款。鄧田益、鄧建益無奈于2007年1月起訴到法院,法院審理后依法判令鄧運雷于判決書生效后10日內歸還鄧田益、鄧建益借款本金95000元及利息25800元。同年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鄧運雷有能力執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而拒不執行,非法處置被查封的財產,其行為情節嚴重,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鑒于鄧運雷認罪態度較好,且投案自首,法院遂依法對其作出予以從輕處罰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