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近日,在銅山法院刑庭張雙華法官的主持調解下,一起交通肇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得以順利調解結,被害人的親屬從法官手中領到賠償款110000元,并對被告人的行為表示諒解。

200832711時許,被告人劉某某駕駛本人的變形拖拉機,沿老徐蕭公路由西向東行駛至銅山縣漢王鎮新合作惠客隆超市門口時,因路面情況復雜,行車過程中觀察不力,與道路北側行人王某發生事故,致其死亡。經公安交巡警部門認定:被告人劉某某負此事故的全部責任。案發后,被告人投案自首。

事故發生后,被害人王某的親屬作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向銅山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人劉某某賠償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238535元,其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在交強險保額內承擔責任。被告人認為賠償數額過高,請求法院調解。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經張法官的耐心細致地調解,推心置腹地做雙方當事人的思想工作,最后達成了賠償協議,被告人劉某某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各項損失247000元(包括己付137000元),并當庭支付了余下的110000元,終于使雙方相互諒解, 被告人得于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