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郵法院圓滿審結一起奧運期間重點穩控案件
作者:何壽青 徐智淵 發布時間:2008-09-10 瀏覽次數:1003
原告朗盛置業發展有限公司是專業房地產開發公司,2007年8月,原告按法律程序取得了原高郵市申發電機制造有限公司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及該土地上的所有房屋和附屬物的所有權,并辦理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后經規劃部門和建設部門批準,原告依法領取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進行房地產開發,從2007年10月起原告開始進行施工,但是遭到了姚某等四被告及其家人的阻撓,致使原告一直無法施工,原告多次與被告交涉并協調,均無濟于事。由于原告在長達大半年的時間內無法進行施工,產生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原告迫于無奈,向法院提起訴訟。
高郵法院受理案件后,被告多次到有關部門上訪,并揚言對原告采取過激的行為,由于案件審理期間正值北京奧運會召開,處理稍有不慎,將有可能性引發群訪、激訪事件,高郵法院黨組高度重視,分管院領導率案件承辦人及時向市委、政法委相關領導專題匯報了本案的相關情況。高郵市委及政法委的領導明確指示:一定要妥善處理矛盾糾紛,防止矛盾激化。并將案件的相關當事人列為奧運會期間的重點穩控對象。
在審理過程中,高郵法院多次組織國土、規劃、拆遷、公安、高郵鎮及社區相關人員共同參加的案件協調會,針對被告的抵觸情緒,耐心做好當事人的疏導工作,對被告釋明原告的施工手續合法,證件齊全,如果故意妨礙原告施工并造成巨大損失,是嚴重違法行為。經過兩個月細致的法律宣傳解釋和十四次堅持不懈地協調,最終原、被告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