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凌晨,鎮江開發區法院利用“五一”假期前“人好找”的時機開展集中執行行動,30多名執行干警分兩路,發起“突襲戰”圍堵“老賴”。

  一如往常,凌晨4點半準時集合出發。在4月28日凌晨,警車警燈閃爍,迅速出發,執行法官奔赴姚橋、大港、大路、平昌、丁卯等地。四組執行小組成員佩戴單兵執法記錄儀,實時把執法的現場畫面、聲音同步傳回執行指揮中心。

  上門“撲空”的遺憾

  5點多,執行法官來到平昌中心社區,有三個被執行人住在這里。在新瑞苑一戶門前,執行法官拍門后,一位老人開門說“我孫子不在家。”經過尋找,確實沒有發現被執行人吳某。執行法官萬保華勸說老人,及時通知吳某到法院解決問題。“吳某還是90后,小孩每月700元撫養費,不解決好,今后怎么承擔責任。”萬保華勸說道。在第二個被執行人家中仍然撲空,其妻子聲稱老公不在家,不知道到哪了。

  “撲空是常有的事。”執行小組的萬保華法官說道,他們很多時候都會遇到這樣的事情,電話聯系不到,上門找人卻沒見到人,但執行的任務不能就此終止,要一次次的展開這種突擊行動,直到終止這起案件。

  勸阻被執行人親屬

  在宜樂苑一棟樓下,發現第三個被執行人趙某的小轎車,大家頓時來了精神。敲門后,趙某的父親開門,同樣說“人不在家”。經過尋找,干警在臥室里發現趙某。2013年,趙某向他人借款3萬元。因關系鬧僵,趙某一直未還欠款,今年2月經過法院執行,還有1萬余元未還。“把我老頭子也帶走吧。”看到干警要將趙某帶走到電梯口時,其父親突然沖了過來,執行干警連忙將其攔下,勸說老人平復情緒。隨后,趙某被拘傳至法院,經協調處理,趙某將拖欠的1萬余元償還給申請人,案件執結。

  “老賴”家中搜查到金手鐲

  在被執行人朱某家中,未睡醒的被執行人朱某見到法官的到來,疑惑的問:犯得著一大早來這么多人?因其家中具備還款條件卻拒不履行債務,法官依法對被執行人進行搜查。搜查前,向他出示了搜查令。被執行人朱某無奈的打開了保險柜,在里面翻出了一個金手鐲。法官依法對金手鐲進行了扣押。

  想法“逃避執行”的老賴

  “錢是我老公借的,我不曉得,我也無力償還。”在法院羈押室,被執行人孫某(女)說。2013年,孫某的丈夫姚某以家庭急需用錢為由,向他人借款并約定利息。在支付一筆利息后,姚某聲稱經濟困難沒有在償還本金及利息。2015年姚某和孫某辦理離婚手續,并在2016年將二人名下的140平方米的房子過戶給兒媳婦,以此規避執行,隨后姚某“消失”。在法院羈押室,執行員汪海濤向孫某釋明法律,逐條反駁她的理由。“第一不能以不知道為由,欠錢不還;第二借錢的時候,夫妻尚未離婚,屬共同債務;第三離婚后不想法償還債務,還將共同房產處理,逃避執行。申請人有權利進行撤銷權訴訟,勝訴后,仍然可以將房產司法拍賣。”聽到這些話,孫某的態度有所緩和,但仍表示無力償還。鑒于其言行表現,開發區法院決定對孫某采取拘留措施。

  “執行太難了!常規執行、集中突擊執行,法院不斷加大執行威懾力度,壓縮 '老賴'生存空間,但有些申請人還不理解,法官怎么能找不到當事人?被執行人方面,有的逃避不見,有的懷有僥幸心理,有的甚至將污蔑我們正常的執行行為。”本次執行結束時,一位執行干警感嘆道。

  “我們對長期躲債、賴債的被執行人,通過凌晨行動、夜間行動、節假日行動等,趁'老賴'在家的時機,將其拘傳到法院,促進案件的有效執行。”鎮江開發區法院分管副院長李平波介紹。在本次集中執行行動中,該院總共拘傳到7人,執行到位現金4.6萬元,扣押金手鐲1件,有4件案子和解,執結1件。其中,2人被司法拘留送至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