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近日,徐州賈汪法院受理了一起殘疾人離婚案件,原告李某因丈夫付某經常在外喝酒賭博、不顧家、不務正業為由申請離婚,辦案法官接到案件后,沒有就案辦案,而是主動與被告人及被告人的親屬取得聯系,詢問詳細情況,得知付某本來有一份看大門的工作,后來其所在的單位倒閉失去了工作,在多次找工作無果,并受到他人歧視的情況下開始自暴自棄,常與一些所謂的朋友一起喝酒賭博,并經常給妻子李某要錢,不給就大吵大鬧,起初,李某為了整個家,為了才幾歲的孩子著想給了丈夫幾次錢,可是丈夫沒有抓緊時間找工作,反而與那些朋友走的更近,經常夜不歸宿,白天回家就是要錢。自己也是殘疾之軀的李某就是靠給別人做手工活掙點錢維持家用,孩子還要上學交學費,根本沒有剩余的錢給付某,實在沒有辦法,李某向法院申請與付某離婚。

主審法官通過與付某的母親溝通,并與付某的母親一起做李某的工作,最終雙方達成協議,付某的父母每月拿出300元鋪貼李某的家用,付某要抓緊時間找工作并按時上班,即時回家,多照顧家庭,不亂花錢,少喝酒,好好過日子。通過主審法官的努力,使得一個傷痕累累的家庭又恢復了生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