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連云港訊:近日,連云區法院對該院受理的第一起涉外民事賠償案成功調解結案。接到調解書的原被告雙方,均被法院法官務實的工作作風所感動。

20084月底,在市開發區某公司任副總的韓國人孫某騎自行車沿松花江路鍛煉身體,當車行駛至連云港南洋國際學校門前時,被一輛重型自卸貨碾軋,孫某當場死亡。事情發生后,大韓民國駐上海領事館領事前往連云港市政府外事辦交涉此事,要求以謀殺罪追究駕駛員許某的刑事責任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該案系連云區法院受理的第一起涉外賠償案件,連云區法院高度重視,考慮到孫某身份特殊,如果處理不力,不僅影響中國法律的權威性,還會給連云港市的招商引資工作帶來負面影響。該院立即安排經驗豐富的審判人員承辦該案,并按原告申請,及時采取訴訟保全措施。

為了盡快處理此案,減少當事人的訴累,連云區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及時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調解時,被害人孫某所在企業的韓方代表也作為訴訟代理人參與調解。在雙方爭議較大的情況下,審判法官通過細致耐心的解釋法律法規,終于使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由被告一次性賠償原告損失51萬元。當韓方代表通過翻譯得知被告愿意賠償51萬元損失時,露出了滿意的微笑,并通過翻譯向承辦法官表示謝意,他說:通過這起案件感受到了中國調解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