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 離--寫給“人民法院學術討論會”二十周年
作者:周琪 發布時間:2008-07-29 瀏覽次數:1263
時光如梭,離開踏滿青春足跡的校園,來到法院工作轉眼已十幾年。這期間,黨的“十五大”確立了“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也提出了推進司法改革的要求。伴隨著中國法制建設的進程,我親歷了國家的司法改革和人民法院的成長進步,如同一個朝氣蓬勃的青年從稚氣逐步走向成熟。從人民法院“一五改革綱要”的提出,到如今“二五改革綱要”已近尾聲,在這個逐漸成長、日益騰飛的過程里,在加快依法治國的步伐、縮短與法治國家的距離中,人民法院每年一度的學術論文研討活動無疑是一個“火力助推器”。
記得剛進法院工作時,我在刑庭做內勤;老庭長是位轉業干部,沒有受過系統的法學教育、沒有很深的理論功底,他給我的印象是,只要有時間他都在看法律條文、司法解釋和法院所發的刊物;因此在研究案件和遇到法律問題時,對于法律條款在案件中的適用與理解,他都有著準確、獨到的觀點。這也讓我這個剛出校門、在那個年代以為自己有點“理論”、有的“資本”的新人自慚形穢,看到了差距。我深感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尤如蒼海一粟,要想游刃有余的獨立工作,還要在理論聯系實踐的過程中摸索,學習的腳步是永不停歇的;尤其是在中國做法律工作。因為老庭長說那些法律刊物所發表的文章,都蘊涵了作者來自實踐的經驗、前沿的觀點、深刻乃至痛苦的思考;那些凝結著作者智慧和心血的調研文章和學術論文都是高質量、高層次的司法活動。而我還只是一個教室窗外的旁聽者,我體察到自己與前輩、與深刻而痛苦的思考者的距離。
那時刑事審判適用的是“79年刑法”:一個小偷盜竊兩、三輛自行車就可能被判入獄;前次犯罪被判有期徒刑的刑滿釋放后未滿三年又犯罪就是累犯……。隨著改革開放、隨著市場經濟的提出、隨著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上層建筑”與“經濟基礎”的不相適應也日現倪端。一篇篇關于刑事犯罪構成要件的論文、關于自首與立功的解釋、關于刑事立法前瞻性的學術研究等等應運而生、層出不窮;推動著國家于
由于工作的需要,也由于我對文字工作的敏感與熱情,后來我被安排到法院辦公室從事司法宣傳和綜合文稿工作。在后來的十年里,人民法院的許多改革在我們的工作中、在我們的生活里每日滲透:在前一個五年中,人民法院初步建立了適合我國的審判機構,完善了刑事、民事、行政三大審判體系,法院的組織制度更加合理化;擴大了合議庭和獨任法官的審判權限;實施了法院執行工作的新機制;確立了法官職業化建設的目標,實現了書記員單獨序列;司法人力資源得到合理配置;許多法院加速了司法裝備建設,審判執行的基本建設和物質保障有了較大改善。在將近尾聲的第二個法院改革進程中,我們也欣喜地看到:訴訟程序制度進一步改革和完善,促進了司法的公正與效率;健全了執行機構、完善了執行程序、優化了執行環境,進一步緩解了“執行難”;改革完善了死刑案件的審判、復核程序,更加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公開審判、人民陪審員參審、完善訴訟調解制度、建立再審之訴制度,人民法院面向社會敞開大門,增強了審判、執行和其他工作的透明度,更加廣泛地接受社會的監督……還有許多改革正在進行:案件指導制度正在建立和完善;法院之間、法院內部審判機構和審判組織之間法律觀點的協調機制日臻完善、司法尺度逐步統一;審委會制度的改革正在探索,科學的審判流程管理、審判質效評估體系和法官評價制度正在運行;法官的職業保障和法官助理的推行也將全面鋪開……人民群眾對法院審判執行工作、隊伍建設、司法改革所做的努力也越來越多的給予關注、支持和認同。
在這些循序漸進的改革中,許多法官、學者、法律工作者,對司法改革寄予厚望,親歷親為,探索實踐,發表了許許多多具有前瞻性、建設性的言論;而最高法院每年一度的學術論文研討也最直接的吸引了全國法院干警的關注,并越來越多的吸引了全國司法界乃至高校和法學界的關注。與一般的司法調研不同,每年的學術討論會都會提供一些學術討論的中心議題。縱觀這些議題,無一不是緊扣時代脈搏,研究法律法規,貼近審判工作,源于司法實踐,又站在司法改革的前沿。學術論文研討的范圍和內容也越來越廣泛、越來越深刻,越來越影響和指導著審判實踐和法學研究。許許多多學術研討的成果已經、正在或將在不久加速著民主的發展、法治的進程和時代的步伐,引導著越來越多的法律人對如何理解法律、如何適用法律、如何用法律思維解決矛盾糾紛,并為群眾所認同和接受作深深地思考。
在學術論文征集、寫作的過程中,在查閱大量的參考資料,學習、領會和借鑒他人調研成果的過程中,在欣賞和感悟優秀論文豐富內涵的過程中,那些錙珠必較的詞語、字斟句酌的文字、嚴謹慎密的邏輯、成熟深刻的思想,不但使我開闊了視野,培養了文字功力,增強了對法律精神、司法內涵的認知和理解,也讓我感受到作為一名“法律人”應有的義務和責任,體驗到現實工作與人民群眾對司法的更高期望與要求之間的距離。
受到責任的感召、基于工作的需要和欣賞論文的興趣,雖然不是每一次論文研討都會參加,但每一次論文征集所發布的議題我都會認真瀏覽,對每一次評審的結果我都會密切關注。遇到審判工作中研究過、思索過的問題,看見和自己日常工作有聯系的議題,我往往會禁不住的興奮,禁不住的握起筆。有時為了證明一個觀點,有時為了說明一個道理,我會去圖書館、上網、查閱許多參考資料或與老師、同事交流。有時工作忙了、家事多了、精神上懈怠了、思想上“斷電”了,調研文章就“流產”了。有時文章深度不夠、選題不好,立意不高,創意不新,或沒有入選或沒有中標,或中標了沒有得獎。也有時從被篩落的文章中“裁剪”一段投寄出去,倒被有的刊物發表了。論文形成的過程仿佛孕育一個生命,也仿佛經歷一場戰斗,雖非嘔心瀝血,卻也絞盡腦汁。那些被選中了或發表了的文字,已不是一件作品,好像一個小孩,怎么看著都可愛;個中苦樂不言自明。
轉瞬間,全國法院系統學術討論會迎來了她二十歲的生日;忙碌的我已界不惑之年。除卻了十幾歲時的青澀,消彌了二十多歲時的張揚,也渡過了三十幾歲的繁忙,隨著生活閱歷的增長,伴著工作崗位的歷練,受到學術討論濃厚氛圍的影響,雖然自己沒有在學術上取得顯赫成就,但在國家司法改革的進程中,在學術討論的熱潮中,我是一個見證者、一個參與者。在查閱大量的參考資料、在學習研討優秀論文、在與專家導師和獲獎作者的交流對話中,我聆聽了他們站在司法改革前沿的聲音,領會到他們跳動的脈搏和深邃的思想,我獲得了更多的學習機會、進行過更多的認真而深刻的思考;在生活中我變得更加成熟、穩健,在事業上我得到了更多的機會和提高。
一位作家(周晶歧?“心中的風景”一文中) 曾說:“你盤點著自己走過的路和還要走下去的路,說不上輝煌,也算不上暗淡,在你有了成就感的同時,你也仰望蒼穹,長長的嘆了一口氣,感覺光陰如飛,不知什么時候開始,你經常陷入對往事的回憶中……。”在回眸“學術討論會”二十年的時候,我和許多法院干警有著同樣感慨的心情:我們都是政法戰線上的普通一兵,在“說不上輝煌,也算不上暗淡”的日子里,我們感謝“學術討論會”帶給大家的“痛苦”、快樂和收獲;如果學術論文研討會是一個加快法治建設的“火力助推器”,我們也自豪和慶幸自己是一顆小火星兒,縮減了法治進程的距離??因為我們雖然能量微小,但我們曾全心全意付出了艱辛的努力!我們還希望那些專家、學者和獲獎的同志們能夠走出象牙塔,為大家掀開學術論文神秘的面紗,讓更多的作者和同志們能夠零距離領略她的深邃、欣賞她的美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