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以人為本的社會主義司法理念-徐州鼓樓區法院大學習大討論活動紀實
作者:張基奎 曹杰 發布時間:2008-07-23 瀏覽次數:2773
今年年初開展大學習大討論活動以來,江蘇省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圍繞“學習什么、解決什么、落實什么”三個基本問題,提出要全面學習領會黨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錦濤總書記重要講話、切實解決基層法院審判實踐中的突出問題、認真貫徹落實以人為本的社會主義司法理念。
“大學習大討論活動既要務虛又要務實,做到虛實結合,”孫光院長在一次集中學習會議上說,“務虛就是要解決思想認識問題,務實就是要解決審判實踐中的突出問題。”截至今年6月底,該院圍繞大學習大討論活動先后組織動員大會1次、全院干警集中學習2次、黨組成員和中層干部集中學習6次,全院干警撰寫集中學習和自學筆記平均每人在1萬字以上;組織庭審作風整頓活動1次、法院開放日活動1次,并全面啟動爭創一流基層法院的活動。
一、堅持以人為本的司法理念就是要堅持黨的事業至上,把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作為社會主義司法的根本方針
社會主義司法在國家運行體系中的位置是什么,這是鼓樓法院在大學習大討論中關注的首要問題。在學習討論中,該法院認識到,黨的事業至上實質上是對社會主義司法的政治性要求,表明了社會主義司法的政治地位;人民法院的司法工作有很強的政治性,司法獨立的專業性要求與接受黨的政治領導并不沖突,黨的政治領導為社會主義司法獨立提供政治保障。
??用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通領司法活動的政治方向。結合爭創一流基層法院的活動,該院提出了建設服務型法院的目標:一是為當事人服務,重點在便民訴訟上創新工作思路。在立案大廳播放訴訟指導電視片,從咨詢、立案到收費、退費實行柜臺式服務,引導當事人正確行使訴權;在審判區設置休息場所、開辟訴訟事務服務中心,設立節假日值班,文明接待、熱情服務;完善巡回審判制度,對遠離法院或當事人不便來院的案件,審判人員直接到當事人住所地或案發地開庭;為解決執行難,將執行局長電話向社會公示,二十四小時開通,方便當事人詢問和提供執行案件信息;對經濟上確有困難的當事人及時提供司法救助,今年以來緩、減、免交訴訟費5萬余元;為法律援助律師支付代理費5000元,為經濟困難的權利人支付司法救助金7萬元。二是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重點開展司法進企業、司法進社區活動。按照江蘇省關于振興徐州老工業基地的工作部署,鼓樓法院對轄區內的徐工集團、利勃海爾等企業進行走訪調研,召開座談會6次,有50多人次參加,重點研究企業的司法需求,傾聽企業的建議;目前在80%以上的大中型企業建立了法律服務點,聘任了特邀人民調解員。在司法進社區活動中,以巡回審判和法律教育宣傳為主要內容,面對面解答群眾的法律困惑。今年4月22日,該院經濟開發區法庭和少年庭在開發區東王莊村現場開庭審理了一起未成年人財產損害賠償案件,三名小學生在上學途中點燃了奶牛飼養戶孫某的麥草飼料。此案涉及到三個行政村、四戶村民,原、被告之間對立嚴重,審判人員和當地調解組織共同作思想工作,即講清案件是非,又引導以和為貴,最后終于達成和解。
??把科學發展觀作為司法實踐的指導思想。科學發展觀作為當代中國社會發展的指導思想,同樣為司法活動提供方向和思路。鼓樓法院通過堅持以人為本的司法理念,促進司法和諧,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司法保障。一是積極探索訴訟調解的新機制、新途徑。按照“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案結事了”的原則,鼓樓法院速裁中心的法官每月審結案件40件,平均審理天數8天,調解率達90%以上。今年上半年全院民事案件調撤率達到70.69%,位于全市法院前列,涌現出侯盈、張炳榮等一批調解能手,獲得市中院、省高院的表彰。該院總結出的“調解六法”,即圓桌協調法、集訴統調法、成本核算法、旁征博引法、以案解怨法、判后調解法,得到社會的廣泛肯定。二是把公開司法的理念落實到細節中。隨著該院基本建設的完善,司法公開制度的落實也越來越扎實:在立案大廳、法庭設置公示欄、電子公告顯示屏,公開法官行為規范、開庭信息和訴訟收費標準;為群眾旁聽庭審提供便利,在審判大樓和法庭增設座椅,供應飲水;公開鑒定機構資質、制度和收費標準,對需要鑒定的案件由雙方當事人隨計算機選擇鑒定機構;公開接受監督,設立投訴熱線電話和院長信箱,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視察法院工作、旁聽庭審。
二、貫徹以人為本的司法理念就是要堅持人民利益至上,把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社會主義司法的根本任務
通過學習討論,鼓樓法院更加認識到人民司法的本質,對以人為本的司法理念有了新的深刻認識:明確了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是發展經濟的根本出發點;明確了人民法院在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中所處的重要地位;明確了審判的公正與效率問題牽涉到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維護,要在具體審判活動中把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與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統一起來,把個案正義與整體正義統一起來。
??司法和諧是群眾最滿意的法律效果。為滿足群眾的司法需求,鼓樓法院今年出臺了一系列的新舉措:建立速裁中心,對法律關系簡單的民事案件即時審理,減輕當事人的訴累;設立人民調解窗口,引導家庭婚姻、相鄰關系等社區案件的當事人進行社區調解,實現司法和諧;建立訴調對接機制,在案件管轄范圍的鼓樓區、徐州經濟開發區的9個辦事處和2個鎮聘任60多名特邀人民調解員協助法律文書送達和庭審調解。今年5月份,該院民一庭副庭長任正輝收到一封來自江蘇鹽城監獄的特殊來信,信是因交通肇事而被判刑的吳某寫來的。原來,吳某在因交通肇事入獄后,受害人提出了民事賠償訴訟。任正輝在了解案情后,判決吳某與車主承擔連帶責任,但是車主下落不明、逃避責任。吳某在信中寫道:“我非常后悔自己的莽撞行為給別人造成的痛苦,任法官給我的教育使我認識到要敢于承擔自己的責任。我現在沒有能力給出賠償,我出去以后就是砸鍋賣鐵也要賠償。” 任正輝接到來信后,回信鼓勵他積極改造。吳某表示,任法官不僅審理案件的是非,更重要的是告訴了自己許多人生道理,希望以后能夠得到更多的指導。
??每一起案件都牽涉群眾期望和利益。有的人認為,群眾的根本利益是很虛的東西,審案子就是審案子,哪有那么高的歷史擔當?通過大學習大討論,鼓樓法院認為必須理清具體審判活動與群眾根本利益的關系,群眾根本利益不是籠統的宏大敘事,而是融合在一個個生動的案例中。在對案件的評價體系進行調整時,該院把“服判息訪”作為首要標準,案結事了的根本在于審判人員把群眾的根本利益放在心中、落實到行動上,要思群眾之憂,急群眾之難,解群眾之困,全力踐行司法為民的宗旨。該院少年審判工作一直走在全省的前列,一些做法被列為“全省經驗”。比如堅持懲罰、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則,將審判工作延伸至庭前的品格調查、庭中的犯罪剖析和庭后的跟蹤幫教,將“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納入庭審;會同學校、家庭、社會開展幫教,創新幫教舉措,對擬判緩刑的大、中學生與所在學校聯系復學;聘請身殘志堅的音樂人張建國為青少年維權特使,為少年緩刑犯免費開辦吉他培訓班;組織緩刑少年犯及其母親到孟府孟廟參觀學習,法官媽媽、少年犯母親結合孟母精神教育感化少年犯的做法,被媒體稱為“三母教子”。現在,少年庭被確認為“省級優秀青少年維權崗”。
三、堅持以人為本的司法理念就是要堅持憲法法律至上,把實現司法為民、司法公正作為社會主義司法的根本目標
憲法法律至上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求,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是實現司法為民、司法公正的前提。鼓樓法院通過大學習大討論,認識到人民群眾對司法的期待很樸實,那就是依法審判,給出合情合理的“說法”。該院從開展崗位練兵入手,圍繞加強庭審駕馭技巧、提高司法文書撰寫水平兩個重點,不斷增強一線審判人員的司法能力。今年上半年,鼓樓法院受理案件4500件,審結3600件,信訪投訴率為零。
??公正與效率是司法的根本主題。鼓樓法院案件管轄涉及鼓樓區、經濟開發區兩個區,人口構成復雜,特別是在大建設、大發展進程中,各種社會矛盾糾紛日益凸顯,對法院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在學習討論中,鼓樓法院認識到,盡管面臨前所未有的案件壓力,但是公正與效率的根本主題沒有改變。該院法官注重審判理念的轉變,更加注重調判結合、案結事了,尊重善良健康的風俗習慣,積極運用情理法相結合的方式,鈍化矛盾,解決糾紛。今年5月份,開發區法庭受理了一起社會影響比較大的殯儀館錯發骨灰案。原告親屬孫某的遺體在被告徐州某殯儀館火化,由于被告工作人員的工作失誤,致使骨灰發生錯亂,雖經司法鑒定,最后仍無法確定原告親屬孫某的骨灰所屬,至使原告未能領取到親人的骨灰。按照本地風俗,這是很嚴重的事件。在庭審過程中,當事人雙方對立嚴重,原告情緒激烈。承辦法官郭敏在了解案情后,對原告的遭遇表示理解和同情,積極協調被告及其上級民政部門做好安撫工作。雙方由于在賠償數額上分歧過大,致使調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郭敏耐心勸說原告要以死者的利益為重,早解決糾紛才能早讓死者入土為安;同時對被告曉之以利害,認為盡快解決糾紛,才能降低對被告負面的社會影響。經過艱苦細致的思想工作,當事人雙方最終達成庭外和解協議。原告在來法院撤訴時,感動的對法官說:“沒有法院的幫助,我們的糾紛不知道還要拖到什么時候才能解決。”
??豐富“科學司法”的時代內涵。司法是一門科學,鼓樓法院堅持“科學建院”的思路,用科學的世界觀指導司法活動,用科學的司法理念保障司法的公正公平,用現代科學技術來保障司法活動的效率。一是完善以審判質效管理體系為中心的審判管理機制。出臺了《案件質量評查辦法》、《案件質量評查標準》,每月對審結的25%左右的案件進行評查,寫出評查報告,提出整改要求;加強院、庭長對案件的指導監督,法官的裁判文書的審核簽發權一律由院長或庭長負責;將案件質效評查結果與法官業績、崗位責任考核相掛鉤,記入法官業績檔案。二是以改革案件審理方式為重點提高審判效率。該院實施案件繁簡分流,擴大簡易程序的適用范圍,今年以來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2300件,占訴訟案件的63.5%;完善審判委員會制度,審委會委員參加庭審、旁聽庭審,解決“審、判分離”的弊病;落實人民陪審員制度,今年以來29名人民陪審員共參審320件案件,提高了司法公信力。三是以建設信息化法院為目標夯實基礎建設。該院自行開發研制的“法院排期開庭應用系統軟件”,取得國家專利,目前立案、審理、執行、歸檔等訴訟流程全部實現網上運行管理,基本實現無紙化辦公;為保障庭審安全,防范突發事件,該院改造七個調解室為法庭,更新了21個法庭的監控設備,實現了對重點部位、庭審活動的全程錄音錄像的監控跟蹤。
“我們最大的體會是隊伍建設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孫光院長在總結前一階段大學習大討論活動情況時說,“通過把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和規范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活動等結合進來,干警的大局意識、法律意識、責任意識和為民意識進一步增強,隊伍團結凝聚,風正氣順。”據了解,鼓樓法院制定的《規范法官與律師關系的規定》,得到江蘇省高院的充分肯定,省高院紀檢將該院列為全省法院“規范法官與律師關系試點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