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兩青年因在自動柜員機上取款卡被吞,從而遷怒于自動取款機并將取款機顯示屏砸壞。日前,作出這種不理智行為的施某和楊某分別被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和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

2007212晚,楊某持自己的中國銀行長城電子借記卡與施某到交通銀行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支行自動柜員機上取款,后在取款時借記卡被自動柜員機吞掉。施某當即打電話給交通銀行的值班人員,要求當晚將被吞掉的借記卡取出,在該要求被拒絕后,兩人心生不滿,遂持混凝土塊將交通銀行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支行的一臺自動柜員機的偏光保護屏砸壞。經鑒定,被損壞的自動柜員機偏光保護屏價值人民幣6711元。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施某和楊某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因兩被告人已如數作出賠償,庭審過程中又自愿認罪,故從輕作出以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