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葆軍人風采-記周慶華同志司法為民二、三事
作者:左言軍 發布時間:2008-07-21 瀏覽次數:3086
“我雖然由穿軍裝變為穿法院制服、由軍醫變成了法醫,但為人民服務的心永遠不會變。”這是漣水縣人民法院法醫室主任周慶華同志在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學習體會中的一句話。他是這么說的,也是這么做的。
周慶華同志于1999年9月從某部師醫院院長的崗位上轉業到漣水縣人民法院任法醫室主任。9年來辦理法醫鑒定和委托鑒定案件3000多件,無一差錯。他兢兢業業、默默奉獻的工作作風得到了法院干警和當事人的一致好評。2006年12月,周慶華同志被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評為“全省司法技術工作先進個人”。
“在法醫崗位上司法為民,首要的是公平、公正。”
“司法為民,就是要為民排憂辦好案。” 家住漣水縣某鎮的胡某因車禍致傷后,起訴要求被告賠償,法院在審理中就胡某傷殘程度等啟動了法醫鑒定程序。周慶華同志在得知胡某因傷勢嚴重臥床在家,不能自行前往鑒定機構,且家中經濟比較困難,急需拿到賠償款療傷等情況后,立即組織雙方當事人協商選擇鑒定機構。在確定鑒定機構后,周慶華同志及時移送有關材料,并多次與鑒定機構協商,說明胡某的困難情況,請鑒定機構派員上門鑒定。他的真誠終于打動了鑒定人員,他們在百忙中抽時間專程從南京趕到漣水。周慶華同志親自到車站迎接鑒定人員。鑒定人員因客車故障至下午一點半才到漣水,周慶華同志立即帶著鑒定人員趕到胡某家中,一直等到鑒定完畢。躺在病床上的胡某感激地拉著周慶華和鑒定人員的手說:“謝謝你們,你們真是黨的好干部!”
“廉潔司法是司法為民的前提和保證。”有一位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右小腿骨折,為了能評上殘,多獲得些賠償,通過多種渠道最終找到周慶華的家中,硬是掏出幾百元錢放在桌上說:“求您給點照顧!”周慶華同志平靜地說:“我只能尊重事實,如果你符合評殘條件,我保證為你依法評殘。但如果不符合條件,就是搬來金山銀山,也買不走我的良心!”
周慶華同志從部隊到地方,改變的是工作崗位、工作環境,但不變的是軍人的風采、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