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備耕時節來臨,江蘇省射陽縣人民法院積極組織巡回法庭走進村莊農舍,精心選擇涉農涉土地等糾紛進行審理。3月15日下午,興橋法庭到千秋鎮北邗村巡回審理一起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合同糾紛。

  庭審中,原告張某龍要求被告將占用的土地還給自己并且支付10年多的經濟損失1萬元。被告張某軍辯稱,田是原告兒子張小華自2009年起因欠錢給他種植的,且曾給過原告兩年菜油。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有序進行,村民認真旁聽庭審。

  雙方當事人均為同組村民,且同意調解,承辦法官張玲玲組織雙方進行“背對背”調解。經法官耐心解釋說理,情理法并用,被告張某軍同意遷讓土地。因對轉包費用仍有分歧,被告表示需要時間考慮,定于五日后再次組織雙方調解。

  圖為當事人在開庭筆錄上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