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李強
發布時間:2017-03-08 瀏覽次數:2267
亮點
2016年,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制定出臺服務保障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去產能的意見,明確司法政策導向,提高破產審判司法水平,依法積極穩妥處置僵尸企業、淘汰落后產能,更加主動運用破產和解、重整程序,幫助仍具品牌、市場、產能價值的困境企業涅槃重生,促進經濟轉型升級。全省法院共收破產案件805件,與上年同比增長43.75%,審結429件,共化解債務214.27億元,安置職工15810人,釋放土地資源9800多畝、房產資源31.19萬平方米。省內最大國有上市船企舜天船舶破產重整案順利終結,實現全部債權100%清償,該案系國內首例采用債務重整與資產重組同步并行方式實施破產保護的上市公司重整案件,獲評2016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案件。
點評
人民法院做好審判工作,對于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近年來,全省各級法院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委決策部署,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密切關注經濟轉型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以改革創新精神,及時跟進法律保障和服務手段,特別是在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進程中,充分發揮破產審判職能,依法處置僵尸企業,為有效化解落后產能、促進江蘇經濟轉型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江蘇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作出了“聚力創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戰略部署。高水平實現全面小康,需要高水平的司法來保障。全省各級法院要緊緊圍繞推進“兩聚一高”,充分發揮司法裁判的調整、規制和維護作用,加大對創業投資、公平競爭、技術創新的司法保護力度,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激發各類市場主體的創新活力,為營造良好創新生態提供有力支撐;針對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出現的新問題,運用法治手段妥善處理淘汰落后產能過程中產生的矛盾糾紛,促進資源優化配置,為經濟轉型升級減少阻力、增加動力。要加強調查研究,從案件中發現和研究共性問題,及時提出建議,促進構建多部門共同參與的僵尸企業處置與企業破產聯動機制,依法為實施市場化、法治化、高效化破產程序創造條件。(婁銀生 張磊 李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