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上半年,響水法院已審結容留、介紹賣淫6件,判處犯罪分子9人,其中發生在農村共有5件,犯罪分子8人,容留、賣淫案件已呈現出向農村蔓延的趨勢,嚴重影響農村當地風序良俗,應當引起足夠重視。

一、存在的特點:

一是犯罪年齡日趨高齡化。在判處的犯罪分子中,涉農犯罪年齡全部為50歲以上大齡男性,其中60歲以上有2人,占25%。涉案大齡化趨勢明顯。

二是案發多在家中。與城鎮犯案場所多是在旅館、飯店不同,農村犯案發生在家中或家庭內經營的小店,有較強的隱蔽性。在查處時,辯解是串門聊天、買賣物品等理由。

三是職業化傾向。容留、介紹賣淫逐漸成為這些被告人的職業,專門從事為賣淫女、嫖客牽線達橋,從中抽頭拿利,有的就是為了吃飯、喝酒等一些小便宜。

二、存在原因:

一是晚年生活空虛。現在多數家庭的成年子女外出到發達地區打工,家中只有年長老人,周圍沒有人陪伴,為了尋刺激,找樂子,主動為他人提供信息和地方方便。

二是文化程度相對較低。多數老人文化層次不高,人員素質多是不識字文化水平,法制意識也較為淺薄,認為僅為他人提供方便,自己沒有參與嫖娼就不是犯罪。

三是監管欠缺。對老人,多是寬容態度,周圍鄰里對老年人從事容留介紹賣淫僅是認為貪小便宜而已,不認為是犯罪行為。而且,犯罪場所隱蔽性強,巡查易被忽視。

三、解決建議

一是加大嚴打力度。2008年,已判決的判罪分子判處刑罰既有有期徒刑七年,也有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等監禁刑,通過嚴打破壞社會管理秩序的容留介紹賣淫犯罪活動,重塑農村淳樸風俗,建立農村良好社會風尚,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順利建設。

二是擴大宣傳效果。通過在農村舉辦法律咨詢、發放法制傳單、舉辦圖片展,以及在農村開展公開宣判大會,既震懾犯罪分子,又能增強群眾的法律意識。

三是樹立正確榮辱觀。與司法行政機關協作配合,對判處非監禁刑的被告人適時考察監督,并督促被告人回到住所地自覺宣傳抵制賣淫嫖娼腐朽思想,在當地群眾中以點帶面地宣傳正確的價值觀、世界觀、價值觀。

四是重視財產刑適用。在適用并處罰金刑罰時,具體數額確定,既要有利于被告人真正認罪悔罪,又要有利于促使其他不穩定人員考慮到犯罪成本代價,最終放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