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淮安訊:近日,洪澤法院審理了一起破壞公用電信設施案。被告人王某因盜割通信電纜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五年。2007年12月19日下午,外來流浪人員王某在外拾荒,騎車行至洪澤縣共和鎮桃園某段電纜線下時,見四下無人,遂產生割一捆銅線賣幾個錢的歹念,王某偷便爬到路邊樹上,用隨身攜帶的鉗子、鋼鋸盜割了正在使用的400對公共通信電纜51.25米,價值人民幣3900余元,造成直接、間接經濟損失2.7萬元。王某割下后正欲離去,被該村巡防隊員發現,當場抓獲送至公安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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