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法院轉變執行理念,變“一拍了之”的處罰措施為“重組盤活”的救濟措施,在執行中成功盤活了一家倒閉多時、欠債累累的民營企業,實現了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利益的共贏。

無錫某石化配件廠原是胡埭地區的納稅大戶,最高年利潤達5000多萬元。因企業老總重大投資失敗,資金鏈斷裂,該廠無力購買原材料導致生產經營全線癱瘓。因無力償還無錫某電力設備有線公司代為擔保并已實際履行的銀行貸款,石化配件廠被告上了法庭,并被法院判決履行欠款80余萬元。與此同時,因企業瀕臨破產,石化配件廠的其他債權人和公司職工紛紛起訴,要求支付拖欠的債款和職工工資。

20075月以來,無錫市濱湖區法院陸續受理了以石化配件廠為被執行人的執行案件50余件,涉案標的總額高達600多萬元。而該廠廠房、機器設備等資產經評估后,總價值僅為490萬元。因廠房、機器設備陳舊,拍賣難度大,資產變現能力低,債權人很難全額執行到欠款。

在執行過程中,該院了解到,被執行人石化配件廠是中石化公司全國24家管件生產定點企業之一,若能盤活資產,恢復經營,所有產品將直接抵運中石化公司銷售。“是把一個盤子打碎了每人分一個角,還是讓盤子保持完整并增值、最大限度地創造效益?”該院對該廠資產認真清理后,果斷采取最大限度爭取盤活資產的執行思路。該院一方面多次召集各債權人和被執行人協商,征求各方意見,并抓緊落實評估拍賣事宜;另一方面多次敦促被執行人尋找新的投資合作人盤活資產。

經過多方努力,浙江省某私營企業注入巨資盤活了該企業,今年5月初,倒閉多時的石化配件廠重新恢復了生產。兩個多月來,130余萬元的職工工資、小企業債務已全額履行完畢,同時,石化配件廠還與多家債權標的額較大的企業簽訂了還款協議。

“執行的最終目的不在于簡單落實判決,而在于實現社會資源的最大效益,最大程度保護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的合法權益。”談及該批案件的圓滿執結,該院執行局局長充滿了信心。

 

(2008-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