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京口法院二天快結一起24萬元工傷賠償案贏得當事人稱贊
作者:史友興 張玉高 發布時間:2008-07-08 瀏覽次數:1407
兩年前,馬某的女兒來到本市某單位打工。去年初,馬某的女兒因工傷事故受傷入院治療,出院后經鑒定為四級傷殘。事故發生后,雙方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意見,后經鎮江市勞動仲裁委員會調解:用人單位一次性給付馬某女兒34萬元。但該單位僅給付10萬元,其余拒絕給付,馬某女兒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立案后,該院十分重視,指派執行局副局長顧海莉承辦此案。接受任務后,承辦人顧海莉迅速采取多種執行措施,一方面與被執行人取得聯系,敦促該單位履行義務,一邊派人查詢該單位銀行帳戶,經多方查詢于
領到賠償款后,馬某的女兒感動不已,特地制作一面錦旗,委托老父親千里迢迢從安徽濉溪老家來到京口法院,將錦旗送到承辦人的手中,并對法院交口稱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