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審判制服情結
作者:王學東 朱立龍 發布時間:2008-07-04 瀏覽次數:2190
警察穿警服,軍人著軍服,法官披法袍??梢哉f,不同的制服界定了不同的職業屬性,更顯示出一種超越于職業范疇的鮮明的內心信仰。
我家與鎮上的法庭緊隔壁,從小看著法官們穿著審判制服,那時的制服佩戴肩章和大蓋帽,與軍隊和警制服頗為類似,軍事色彩十分濃厚,穿在身上 得特別的威武,令人羨慕,我小時侯的夢想就是等自己長大后能夠成為一名人民法官。高考結束后,我填報的第一志愿就是法律專業,但事出愿違,最終我帶著深深的遺憾進入了一所師范學院,三年后當了一名人民教師,我心想這輩子可能穿不上審判制服了。2006年,我從報紙上看到阜寧法院招收聘用制書記員的公告,一下子燃起我心中的希望,我立刻報了名,經過激勵競爭,我順利的通過了筆試和面試,最終成功入圍。
進入法院一年后,我穿上了審判制服,但卻不是以前那套令我神往的大蓋帽式的制服,原來我國對審判制服進行了重大改革,新式審判制服的特點是取消了肩章和大蓋帽,采用法官袍和西服式制服佩戴胸徽兩種款式。在我看來,法官審判制服堪稱最形象、最獨特、最直觀和最具隱喻色彩的司法符號。中國審判制服的演變其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司法理念的嬗變和司法文化的更新,中國法官的形象正在變得更加文明和成熟,中國司法審判制度也正在靜悄悄地走向開放和權威。
中國法官在審判活動中統一著制式服裝始于1984年,此后數次換裝雖在式樣上有所變化,但一直沿襲了肩章和大沿帽等軍事色彩較濃的裝飾,與軍警制服頗為類似??梢哉f,傳統審判制服積淀了一種對革命、斗爭、武力、制裁等的情結,是為特定歷史背景下塑造人民法院作為“專政機關”的特殊形象服務的。由于受革命戰爭年代形成的思維定勢和階級斗爭年代占支配地位的主流意識形態的負面影響,被理所當然地界定為帶有準軍事色彩的專政機關。此外,每年都有許多復員軍人被安置在法院工作,剛脫下軍裝又穿上制服,剛摘下軍帽又戴上了大沿帽,這既在一定程度上迎合了軍人型法官心中頗為眷戀的“軍人情結”,同時也容易在無意之中強化法院本不應有的軍事色彩,反而淡化了法院自身的獨特性,并且容易給普通老百姓造成法院是準軍事化管理的機關、審判活動是準軍事性活動的嚴重錯覺。
其實,司法和軍事是性質迥異的兩種活動和界域分明的兩個領域。如果說軍人是國家主權的守護神,軍事力量的強弱關涉國家領土的完整和國家主權的尊嚴,那么法官則堪稱是社會正義的守護神,司法公正被公認為是實現社會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梢?,現代司法的邏輯和理念是以和平年代及和平環境的存在為前提和條件的,是為解決社會糾紛進而實現保障人權的主旨服務的。從本質上講,作為有別于初民社會同態復仇之類野蠻方式的現代公權力救濟手段的司法,它與軍事的暴力屬性和戰爭邏輯無涉,法官與軍官是性質迥異的兩種角色和界域分明的兩類職業,法官顯然屬于典型的國家文職官員。過于凸顯和渲染審判制服的軍事色彩,顯然有悖于現代司法的理念和邏輯,混淆了法官與軍警之間重要的角色差異,遮蔽了法官作為正義守護神的“廬山真面目”。法官服飾雖然只是一個外在的司法符號,卻能折射出這種符號所蘊含的司法理念和司法文化。之所以長期沿襲以肩章和大沿帽為主要標志的傳統制服,不能不說是與我國傳統司法理念的不完善和現代司法文化資源的匱乏有內在的淵源關系。從這個意義上講,新式審判制服尤其是法官袍的出臺其實是認真檢討和反省傳統司法文化,對從前的司法理念進行撥亂反正的產物和成果。“2000式審判服”的正式亮相表明中國在積極建構與國際司法文明相適應的新型司法文化方面終于有了重大進展。
“2000式審判服”最引人矚目的款式就是法官袍。法官袍為黑色散袖口式長袍,黑色代表莊重和嚴肅;紅色前襟配有裝飾性金黃色領扣,與國旗的配色一致,體現法院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法官穿法官袍審理案件,象征著思想的成熟和獨立的理性判斷力,象征著法官恪守始終遵循法律并對國家和社會負責的承諾。西方國家頭戴假發、身披法袍的法官形象明顯渲染著一種類似于神職人員的神圣色彩和“法權神授”的權威感。誠然,身披法官袍的法官可以給人一種超然于世俗的距離感和神秘感,而這種必要的距離感和神秘感顯然有助于強化司法審判權的獨特性、權威性和神圣性。因而,法官袍其實并不是一種單純的司法符號,更像是一種內涵豐富的司法隱喻。一言以蔽之,莊重的法官袍完全符合司法審判這一特定領域獨特的職業審美標準,能夠充分襯托出新時期中國職業法官公正司法的文明形象。
但愿身披法官袍的中國法官能真正意識到自己已是正義的化身,要用自己的良心、理性和智慧捍衛法律的尊嚴。
正是我對審判服裝有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情結,現在我愿身穿法官袍為神圣的審判事業添光增彩,愿更多的有志青年加入到我們的行列,讓我們一起行動起來,為祖國法制建設開創美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