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蘇州訊:73,蘇州市相城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故意殺人案件,被告人袁某因勒死親生男嬰,一審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袁某,女,19歲,200818日上午,在蘇州市某出租房內產下一活產男嬰,分娩時男嬰頭著地摔掉地上。被告人袁某因害怕該男嬰被摔后導致身體缺陷、日后難以撫養,遂用一繩子繞住該男嬰的脖頸,又用一塑料袋捂住該男嬰的嘴,并將男嬰藏于包中放入住地衣柜內,后該男嬰死亡。經法醫鑒定:該男嬰系機械性窒息死亡。

法院認為,被告人袁某故意以非法手段剝奪他人生命,致他人死亡,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但情節較輕。考慮本案的具體情節,被告人歸案后自愿認罪,酌情從輕處罰。遂做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