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死人骨灰 敲詐活人錢財
作者:陳偉 發布時間:2008-06-12 瀏覽次數:1114
本網淮安訊:對死者的尊重最重要的就是讓死者入土為安,然而有些人卻以骨灰為質物,向死者家屬勒索錢財。近日,金湖縣人民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被告人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周某某與王某某在金湖縣“十里崗”公墓,用撬棒分別撬開3座墓穴上的水泥蓋,將墓穴中的骨灰盒取出,并放到另一個空墓穴中。后被告人周某某及王某某多次通過電話向死者親屬孫某某、任某某、陳某各索要人民幣10000元。因被害人及時報案而未遂。
法院認為,被告人周某某與他人結伙,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盜取骨灰從精神上要挾被害人的方法,勒索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已構成敲詐勒索罪,故作出以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