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5月28日一早,12歲的孤兒小雨在伯父的帶領下,來到邳州法院執行局,領取了11萬余元執行款。因數額巨大,執行局專門派人將其護送到附近的郵局辦理了存折。
2007年6月15日上午,小雨的父母駕駛農用三輪車走親戚,在徐連省道一拐彎處,被一疾馳的東風自卸王撞翻,當場死亡。法院一審判決肇事車輛車主王某和保險公司賠償各項費用22萬余元。保險公司依法賠償了11萬元后,肇事車主拒絕支付余下賠償款。2008年3月8日,小雨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王某為了逃避債務,干脆躲藏到外地打工,下落無法查找,案件難以開展。面對此種情況,執行人員積極窮盡執行手段,采取執行懸賞和執行曝光等方式,廣泛搜集被執行人信息。5月17日,執行法官得到消息,被執行人王某正在臨市為一家建筑工地上送沙子。執行局長了解案情后,親自調度,研究制定執行工作方案,決定對被執行人及其車輛進行強制拘留和查封。
19日一早,邳州法院執行局18名干警全體出動,直接奔赴該建筑工地,根據早已蹲伏在那里的工作人員的信息,迅速將正在開車的王某控制住。回到局里,執行人員趁熱打鐵,輪流開展思想教育工作,告知如不盡快履行責任,將被依法拘留,每日將耽誤近千元的自卸王運營生意,而且,法院還有權對其車輛進行拍賣抵償。20日,經過連續的思想教育,王某終于答應承擔賠償責任,并通過電話告訴家人籌借賠償款。26日,王某妻子將籌借到的11萬余元送到了執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