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床上的賠償款
作者:魏本亮 發布時間:2017-01-17 瀏覽次數:872
“謝謝小王法官,沒想到我的事兒你這么上心,還麻煩你跑到醫院給我送賠償款,太謝謝你了!”虞老太一邊說一邊流淚。這是1月14日,常州市金壇區人民法院王磊法官前往成康醫院,上門給虞老太送賠償款時的感人瞬間。
2015年11月19日,被告張某某駕駛機動車沿金壇205縣道由南向北行駛,遇戴某駕駛電動三輪車(后載虞老太)沿縣道由東向西通過路口,電動三輪車與小型普通客車右側車身前半部相撞,致戴某、虞老太受傷、車輛損壞,造成交通事故。原告虞洪娣受傷后被送往醫院救治。虞老太所受之傷經司法鑒定機構鑒定為一處一級傷殘和一處九級傷殘。虞老太生活完全依賴護理,在醫院進行康復治療。虞老太家庭拮據,花費了積蓄后,欠了醫院大筆的費用。為能及時康復治療,虞老太及家人便將張某某及保險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賠償醫療費、殘疾賠償金、護理費等各項損失65萬余元。
承辦此案的法官王磊啟動交通事故“綠色通道”機制。對該案優先排庭、立即調解、優先審理、及時判決、督促履行。在多方無法調解的情況下及時審理判決,在判決生效的第二天聯系保險公司及時將賠償款匯至法院,賠償款到法院后王磊法官第一時間辦理好賠償款支票領取核對手續,案件處理考慮特殊情況,特事先辦。考慮到虞老太的情況,王磊法官帶領書記員將賠償款57萬元送到正在住院的虞老太床前。才出現了文章開頭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