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在通報全省法院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基本情況和下一階段工作部署時要求,對確實在春節前無法審結的農民工工資案件,要依法采取先予執行等各項法律措施,確保農民工在春節前足額領到工資。

  根據江蘇高院近期下發的相關通知,各級法院要定承辦人員、定督辦領導、定執行措施、定執行期限、定目標責任,重點案件領導包案,力爭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在春節前審結執結。審理農民工工資案要廣泛采用簡化訴訟程序,提高及時兌現率,減少農民工的訴累和成本。

  江蘇高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謝國偉透露,全省法院今年共收涉農民工工資執行案20377件,執結16293件,執行標的到位22.7億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