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上午記者從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的全省法院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為讓每一位討薪農民工能及時拿到應得報酬,江蘇省各級法院建立“五定一包”制度、“優先立案、優先審判、優先執行”等多項措施,力爭拖欠農民工資案件在春節前審結執結。

  據介紹,目前在江蘇省就業的農民工總量超過900萬人,主要集中在建筑、制造、服務等勞動密集型企業。年關將至,為讓農民工兄弟按時拿到工資,回家過年,江蘇省高院提出江蘇全省各級法院將把審理和執行好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作為當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對以農民工為一方當事人的拖欠工資或勞動報酬案件、有財產給付內容的涉及農民工的勞動爭議案件、涉及農民工工資或勞動報酬的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件、其他涉及農民工工資、勞動報酬、社會保障的民事和執行案件逐案摸排,建立“五定一包”制度:定承辦人員、定督辦領導、定執行措施、定執行期限、定目標責任,重點案件領導包案;開辟涉農民工工資案件“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的綠色通道,為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提供司法保障,力爭拖欠農民工資案件在春節前審結執結。

  江蘇省高院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謝國偉說,江蘇各級法院還要為農民工提供訴訟指導,依法及時采取訴前保全、先予執行、訴訟保全措施,降低其訴訟執行風險。審理中要廣泛采用簡易程序、注重庭前、案外調解、多調少判等措施簡化訴訟程序,提高及時兌現率,減少農民工的訴累和成本。執行中做到及時、快捷、高效,要窮盡被執行人的查找、窮盡被執行財產的查詢、窮盡一切執行措施,確保農民工的債權得到實現;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執行人,要堅決依法強制執行,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同時,謝國偉指出,截止2011年11月30日,江蘇全省各中院和各基層法院未有效執結的涉民生案件1433件,也將集中清理。確保2012年1月9日前,1433件案件中的443件有財產可供執行并有履行能力的未結涉民生執行積案全部清執,執行款物全部發放到位;990件無財產可供執行未結涉民生執行積案全部清理完畢,救助到位。

  發布會上,謝國偉介紹,今年以來,江蘇全省法院加大對涉及農民工工資案件的執行力度,全年收案涉及到農民工工資方面的執行案件20377件,執結16293件,執行標的到位227614萬元。江蘇省法院還對去年以前立案未結的162件涉及農民工工資案件執行積案進行掛牌督辦,按月通報,目前已經執結160件,執結率達到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