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校園欺凌,營造和諧校園
作者:張志偉 發布時間:2016-11-14 瀏覽次數:882
為維護校園安寧,營造和諧的校園環境,按照《“彩虹行動”實施方案》 “反校園欺凌”主題的要求,10月27日,泰州高港法院刑庭法官來到高港中專,作了題為“反對校園欺凌,維護成長環境”的專題法制講座。
該場講座結合審判工作經驗,以通俗易懂的語言給高港中專學生講解了校園欺凌方面的法律知識,并結合發生在高港區的真實案例分別從“什么是校園欺凌”“校園欺凌造成的危害”“面對欺凌,我們該怎么辦”“欺凌者需要承擔什么責任”“受到處罰的后果”等方面進行了深入淺出的講解,解讀了生動鮮活、觸目驚心的青少年犯罪案例,以案釋法,以法論事,勉勵全體學生在學校、家庭和社會要自覺遵守社會公德,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做個知法懂法守法的青少年。
講座結束之后,該院刑庭法官還與幾名有危險行為的學生進一步交流,將相關的法律知識作詳細解讀,并邀請他們到法院旁聽庭審。
“張法官的講座,讓我們對法律知識有了更深一步的認識,以后我會更加勇敢,面對校園欺凌不再躲閃,還要約束好自己的行為,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合格學生。”一名在場同學說。
今年,泰州高港法院聯合多部門出臺了《“彩虹行動”實施方案》,2016年的行動主題為“反對校園欺凌”。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也在今年印發《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此次法制教育講座,是“彩虹行動”之黃色“法制講座”部分,以現場授課形式讓部分學生受到警示、鼓舞部分同學,收到了良好的法律宣傳效果。高港法院接下來會繼續聯合各部門圍繞“反對校園欺凌”主題開展活動,構建好“和諧校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