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法院邀請駕校學員旁聽“醉駕”案
作者:張飛飛 發布時間:2016-10-20 瀏覽次數:902
為依法懲處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犯罪行為,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和滿意度,10月18日上午,溧水法院刑庭對7起危險駕駛案件進行了集中審理和宣判,分別判處7名被告人拘役一個月至兩個月二十天不等的刑罰,并處罰金。
庭審中,7名被告人均當庭自愿認罪,并表示雖然知道喝酒后不能開車,但總存在僥幸心理,以致釀成大錯,后悔莫及。溧水法院根據被告人的醉酒程度、駕駛機動車輛行駛的路段、是否發生交通事故等量刑情節,依法對7名被告人作出上述判決。當天,該院還聯合交警大隊組織了部分駕校的學員旁聽了庭審,讓初學駕駛技術的人員在法庭上感受醉酒駕駛的社會危害性,從身邊活生生的案例中吸取教訓,牢固樹立“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安全駕駛觀念,自覺杜絕酒駕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