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全國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建設推進會精神,構建“七位一體”訴訟服務工作體系,合理配置審判資源,實現民商事案件繁簡分流,提高辦案效率,便利人民群眾訴訟,及時快捷化解社會矛盾,下發了《關于在基層法院開展民商事案件速裁工作的意見》。

  江蘇各基層人民法院均在訴訟服務中心設立速裁組,在審理事實清楚、法律關系簡單,訴訟標的不大的勞動合同糾紛、物業糾紛、銀行卡糾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等12類案件一律適用速裁程序。

  民商事案件速裁,是指人民法院在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民商事案件時,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進一步簡化訴訟程序,提高審判效率的工作機制。

  法院將最大限度地依法簡化民事訴訟程序,在傳票、法律文書送達方面,更注重利用現有的通訊手段,如電話、手機短信、電子郵件等簡便方式,及時傳喚當事人;在保證辦案質量的前提下,盡量縮短審理期限,減輕當事人的訴累。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堅持“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的工作方法,力爭使每起案件都能收到案結事了的辦案效果,及時有效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滿足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

  江蘇省高院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建設推進會精神,深入推進民商事簡易案件速裁工作,從機制上實現民商事案件的繁簡分流,不斷健全“七位一體”訴訟服務工作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