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法院訴調對接站首例案件調解成功?鬧離夫婦言歸于好
作者:蘇振東 發布時間:2008-05-19 瀏覽次數:746
據了解,劉某系湖北人,經人介紹與張某認識一月后便按靖江市新橋地區風俗結婚,婚后生有一子,由于對張某的脾氣、性格等了解甚少,劉某婚后認為張某成天游手好閑,不顧家庭孩子,故要求與張某離婚。
該案由靖江法院園區法庭承辦,經了解,發現該案主要是由于家庭內部矛盾及夫妻感情不合所以才產生要離婚的,園區法庭考慮要將矛盾從基礎上化解,工作就要在基層做起,決定將該案委托新橋鎮人民調解委員會先行調解。工作站調解員接到委托函后,立即與張某取得了聯系,并迅速組成專門的調解小組,通過上門家訪、談心化解等方式,經過反復調解,雙方最終考慮到正在上初中的兒子,為了家庭的穩定,孩子的成長教育,終于劉某與張某達成和好協議。
人民調解介入調解機制使當事人之間的糾紛得到了更快捷的解決,提高了司法機關的辦案效率,更大程度上緩解了社會矛盾和法院的辦案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