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鎮江潤州法院受理的勞動糾紛案件持續大幅度增多,呈現“井噴”勢頭。截至4月底,共受理各類勞動爭議案件210 件,同比上升360 %。其中,4月份收案78件。呈現每月20%以上速度遞增的態勢。

潤州法院分析,當前勞動爭議糾紛“井噴”的主要原因:一是訴訟成本大幅降低為勞動者維權提供了便利。新的《訴訟費用交納辦法》施行后,勞動爭議案件受理費降為每件10元,加之部分結案減半收取,勞動者維權幾乎無需經濟成本。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一旦發生糾紛,因不再考慮訴訟成本問題,進入訴訟途徑的越來越多。二是《勞動合同法》施行后勞動者維權意識進一步增強。《勞動合同法》對勞動合同的訂立、試用期、違約金、加班費、經濟補償金等都有具體明確規定,而用人單位卻并沒有進入依法、規范用工的軌道,仍存在大量的規避法律和違法用工行為,勞資矛盾日益顯性化,導致勞動爭議案件集中爆發。三是新辦企業和進城務工人員大量增多成為客觀因素。隨著社會經濟的加速發展和新辦企業的增多,以及農村剩余勞動力大量轉移城市,一些新辦企業在吸納進城務工人員的同時嚴重侵犯其勞動權益,存在不簽定勞動合同,克扣工資待遇,不辦理保險事項等侵權問題,這類事實勞動關系的不穩定性極易發生糾紛。四是企業用工制度改革引發糾紛。一些企業在改制前后對用工制度進行改革,但沒有落實好部分職工下崗和內退后的經濟補償和養老保險待遇,容易發生爭議。

勞動爭議案件主要表現出以下幾個特點:一是糾紛類型新,審理難度大。受理的涉勞動爭議案件中,主要涉及勞動關系認定、拖欠工資、社會保險費繳納、工傷保險待遇、解除勞動關系等五大類糾紛。這些糾紛在舉證責任分配、證據采納、事實認定和法律法規及政策適用上存在諸多困難。二是群體訴訟多,維穩壓力大。群體性勞動爭議一般是抱團行動,影響面廣,勞動者動輒到黨委、政府集訪,給維護穩定工作造成壓力。三是矛盾沖突大,糾紛難調解。由于勞動爭議涉及到勞資雙方的切身利益,且在訴訟法院前雙方積怨較深,法院審理時即使經過大量疏導也難以消除雙方對立情緒,調解結案的難度較大。

針對勞動爭議案件出現的“井噴”現象,潤州法院提出如下對策建議:一是優化審判資源配置,實行專業化審判。針對勞動爭議案件大量增多且直接關系民生問題的實際,法院尤其是基層法院應設立專門的審理勞動爭議案件合議庭,及時維護廣大勞動者合法權益。二是加強學習調研,提高審判水平。以新修改的《民事訴訟法》、《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的出臺和施行為契機,認真組織審判人員學習,使其熟練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應用,提高案件審理質量。同時,加強勞動爭議案件調研,總結分析審判經驗,以調研促審判。三是加強訴訟調解,推進訴調對接。主動與勞動仲裁部門和基層人民調解組織聯系,通過在聘請從工會、勞動部門聘請特邀陪審員和設立巡回審判點及委托調解等措施,進一步落實訴調對接,促進“案結事了”。四是積極開展司法建議活動,促進和諧勞動關系的構建。注意掌握、了解勞動爭議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向勞動執法部門、總工會提出司法建議,通過相關部門的管理職能規范企業用工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