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須有”的7300元儲蓄官司
作者:徐歡 梁慶 發布時間:2008-04-24 瀏覽次數:1256
本網蘇州訊:王某帶著三年前的兩張存款回單到銀行取款,不料銀行告知其中一筆7300元存款根本不存在,是銀行工作人員操作失誤,錯把7000元存款打印成為7300元。近日,蘇州市平江法院審理了這起莫須有的儲蓄存款合同糾紛,依法駁回了王某的訴訟請求。
王某堅持自己三年前分別存款7000元和7300元,并拿出兩張存款憑證回單,信誓旦旦地質問銀行,銀行一筆存款只有一張回單。如果沒有7300存款,怎么會有7300元的銀行回單呢。在與銀行多次協商未果后,王某將中國銀行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令其確認這筆7300元存款。
對此,中國銀行稱,這筆7300元存款根本不存在。當日,銀行工作人員在為原告辦理存款時,操作失誤,錯把7000元存款打印成了7300元。當時,工作人員把編號C310000115的存款憑證交給原告簽字,將回單交給原告后,立即發現了這個錯誤。經業務主管審核批準后馬上作了更正。工作人員將原打印出金額為7300元的存款記錄進行沖正,由于打印位置發生重疊,將存入7300元的記錄與此后的更正記錄在打印時發生了重疊。更正后,銀行重新為原告辦理7000元的存款手續,將編號為C310000117的存款回單交付給原告。
法院審理認為,原被告之間儲蓄存款合同依法成立有效。根據原告提供的存折上,雖然出現重疊的記錄,但仍然能夠分辨打印的交易記錄。其中一條交易碼是NWC,起息日是040302,到期日是000000,金額是7300.00,利率0.00。而NWC在該存折底頁上注明是存款更正代碼。根據被告提供的兩本原始記帳傳票,兩張存款憑條以及存款更正原始憑條,法院認定這筆7300元不存在,依法駁回了王某對中國銀行的訴請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