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脅迫女方登記結婚被判撤銷
作者:趙克 王妍 發布時間:2008-04-17 瀏覽次數:1249
本網徐州訊:徐州一男子通過短信騷擾、上門糾纏、暴力威脅等方式迫使一喪偶女子與其結婚后,惡習不改,致使女方離家出走。
2004年,鄔淑儀丈夫去世后,認識了當時已婚的汪同亮,兩人很快打得火熱,關系曖昧,為此,汪同亮于2004年8月離婚,并向鄔淑儀提出結婚。但鄔淑儀對結婚態度冷淡,與汪同亮的關系也日漸降溫,開始疏遠他。2005年8月,鄔淑儀提出與汪同亮分手。汪同亮經過跟蹤調查,發現鄔淑儀提出分手是因為和別的男性朋友有通訊往來,汪同亮便懷疑她又與別人相好,雙方矛盾進一步加深,鄔淑儀多次拒絕了汪同亮的結婚要求。
2005年10月起,汪同亮開始向鄔淑儀逼婚,他多次滯留鄔淑儀家及租房處不走,采取拿菜刀恐嚇、用手機充電器勒脖子、毆打等手段威逼鄔淑儀與其登記。
民警的介入并沒有阻止汪同亮的逼婚行為。
徐州泉山法院經審理認為,原被告與雖然開始相處時關系密切曖昧,被告也因此而離婚,但隨著交往時間的增長,雙方的感情不但沒有加深,原告對被告的感情反而冷淡,并明確提出分手,而被告不能正確處理和冷靜對待,以原告和其女兒的名譽、健康為要挾,使鄔淑儀在違背真實意愿的情況下與被告登記結婚,依法撤銷鄔淑儀與汪同亮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