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徐州一男子通過短信騷擾、上門糾纏、暴力威脅等方式迫使一喪偶女子與其結婚后,惡習不改,致使女方離家出走。414,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判決撤銷了雙方的婚姻。

2004年,鄔淑儀丈夫去世后,認識了當時已婚的汪同亮,兩人很快打得火熱,關系曖昧,為此,汪同亮于2004年8月離婚,并向鄔淑儀提出結婚。但鄔淑儀對結婚態度冷淡,與汪同亮的關系也日漸降溫,開始疏遠他。2005年8月,鄔淑儀提出與汪同亮分手。汪同亮經過跟蹤調查,發現鄔淑儀提出分手是因為和別的男性朋友有通訊往來,汪同亮便懷疑她又與別人相好,雙方矛盾進一步加深,鄔淑儀多次拒絕了汪同亮的結婚要求。

2005年10月起,汪同亮開始向鄔淑儀逼婚,他多次滯留鄔淑儀家及租房處不走,采取拿菜刀恐嚇、用手機充電器勒脖子、毆打等手段威逼鄔淑儀與其登記。10月14日晚,汪同亮又到鄔淑儀租房處,宣稱鄔淑儀不答應和他結婚就不離開。鄔淑儀的女兒小青勸其離開,汪同亮出手便打小青耳光,還惱羞成怒拖著小青要跳樓。鄔淑儀只得到派出所報警,民警將汪同亮帶到派出所處理。

民警的介入并沒有阻止汪同亮的逼婚行為。10月24日,汪同亮再次到鄔淑儀住處,以拿菜刀剁手指逼迫,直至鄔淑儀假意同意結婚才離去。此后,被逼無奈的鄔淑儀幾度變換住所,甚至離開徐州躲避。汪同亮仍不罷休,多次用手機給鄔淑儀發短信,以要到學校找小青、將鄔淑儀發給其他男性朋友的短信貼滿小青學校、用硫酸潑小青等方式進行恐嚇。11月1日,忍無可忍的鄔淑儀再次向公安機關發出請求信,希望能阻止汪同亮的恐嚇行為。

11月18日,鄔淑儀回到徐州,汪同亮強行將鄔淑儀帶到其住處,掐鄔淑儀脖子,擰開煤氣要與其同歸于盡,逼鄔淑儀登記結婚。鄔淑儀為了自己及女兒的名譽和安全,違背真實意愿,于2005年11月22日與汪同亮登記結婚?;楹螅w淑儀和汪同亮不但沒有培養起夫妻感情,汪同亮還多次對鄔淑儀施暴。2006年6月7日,兩人發生爭執后,汪同亮用拳擊打鄔淑儀面部,導致鄔淑儀口鼻流血。經派出所調解,汪同亮向鄔淑儀賠禮道歉并賠付鄔淑儀醫藥費400元。為了躲避汪同亮的糾纏,鄔淑儀又一次離開徐州,并于2007年11月24日告上法庭,要求撤銷與汪同亮的婚姻關系。

徐州泉山法院經審理認為,原被告與雖然開始相處時關系密切曖昧,被告也因此而離婚,但隨著交往時間的增長,雙方的感情不但沒有加深,原告對被告的感情反而冷淡,并明確提出分手,而被告不能正確處理和冷靜對待,以原告和其女兒的名譽、健康為要挾,使鄔淑儀在違背真實意愿的情況下與被告登記結婚,依法撤銷鄔淑儀與汪同亮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