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車作抵押 倆人均獲刑
作者:孫海雷 王中森 發布時間:2008-04-14 瀏覽次數:1107
本網鹽城訊:以借為名騙車作抵押,明知是犯罪所得贓物仍接受抵押。
案發后,涉案面包車已被公安機關追繳并已發還被害人張某某。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孫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的手段,騙取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譚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贓物仍接受抵押,其行為已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為此作出上述判決。
本網鹽城訊:以借為名騙車作抵押,明知是犯罪所得贓物仍接受抵押。
案發后,涉案面包車已被公安機關追繳并已發還被害人張某某。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孫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的手段,騙取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譚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贓物仍接受抵押,其行為已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為此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