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風景秀麗的馬陵山下有著這樣一個戰斗集體,他雖然只有五名干警,但多年來平均結案在400件以上、民商事案件連續多年保持著調解率80%以上,案件自動履行率多年保持60%以上、執行案件標的額到位率保持在85%以上,三名干警被中院評為調解能手,這就是江蘇省新沂市人民法院馬陵山人民法庭。
每個人都是調解能手
2008年2月26日,當原告王某顫抖地從馬陵山法庭法官手中領到下余的5000元賠償款,激動地受到:“多謝法官,我的孩子命就是你們救的,如果沒有你們俺的家就完了”。
2007年1月20日,在浙江打工回來過年的王某帶其6歲的兒子到鎮上買年貨,正巧一家超市開業燃放鞭炮時炸傷了孩子的眼睛,店主張某在支付1500元后就拒絕支付下余醫療費用。孩子后期治療仍需醫療費15000余元,由于王某家庭條件較差,其愛人長期臥病在床,全家就靠其在外打工支撐,其無力支付下余醫療費用,無奈將孩子帶回家中,每天在村衛生室掛水消炎,如果孩子不盡快手術有失明的危險。
1月25日,王某來到法院起訴要求張某賠償醫療費用及相關損失15000余元。承辦法官在接到案件后多次來到現場進行勘驗,在開庭前多次組織雙方經性調解,但是被告堅持只愿再付5000元治療費,這點錢對于孩子的治療只是杯水車薪。法官決定案件繼續以調解為主,他們多次來到張某家中做其思想工作,但張某仍堅持其最初的主張,不愿再多出一分錢。2月6日大年三十,當法庭干警再次來到張某店中,由于馬上過年,店里生意十分紅火,干警示意張某繼續忙生意,他坐在一邊從上午十點一直等到下午四點。張某送走最后一個客人后,讓其兒子把收銀臺里一天的收入9200元拿來,并從身上掏出800元,湊齊10000元交到法官手中,張某羞愧地說:“法官真是給我留足了面子,看我生意好,沒有吵吵,我如果再不賠償就太不是人了”。并表示下余5000元上班后就準時送到法院。干警們拿到錢立即驅車趕到王某家中將10000元交到王某手里。離開王某家時,外面天色漸暗,此起彼伏的響起了鞭炮聲,法官們牽掛的心也落了下來,案件調解了,能過一個安心年了。
用心化解執行難
4月1日,在馬陵山法庭法官和申請人張某的幫助下,被執行人王某將自家門前違章搭建的豬圈自行拆除,并在自家的院子里重新搭建了嶄新的豬圈。而張某家的拖拉機三年來第一次開到自己院子里,看著滿身是泥的法官張某感動得說道:“多謝法官,三年了我第一次走得這么暢快”。
王某與張某系一墻之隔的鄰居,張某在東王某在西,張某家東面是一處水塘,因此王某家門前的道路是張某的必經之路。2003年王某在翻建房屋時在門外搭建豬圈,四米多寬的路被占了兩米多,平常通行勉強可以。2004年3月張某家購買一輛拖拉機后兩家矛盾就此產生了,由于豬圈占道,張某的拖拉機無法開進家,每天就停在一百多米以外的路邊,既不安全同時也影響過往車輛通行。張某多次找到王某協商讓他將豬圈拆除方便通行,但王某拒不拆除。經過村委會、司法所、派出所多次調解無效。2006年2月張某起訴王某排除妨礙,法院判決后,王某仍未履行,張某于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庭法官考慮到農村有在門墻建豬圈的習慣,沒有簡單的強制拆除,而是多次找到王某做其思想工作。執行法官發現王某家院子比較寬大,完全可以將豬圈建在院內,于是建議王某在院內從新搭建豬圈,經過多次工作,王某接受了法官的建議,3月25日,張某用自家的拖拉機為王某拉來建筑材料,并幫助王某在院內重新建了三間嶄新的豬圈,兩家三來的矛盾在法庭法官人性化執行下得以妥善解決。
“開庭就像趕集一樣方便”
3月26日,馬陵山法庭在時集審判點審理了一起人身損害賠償案件,案件僅用半個小時就得到調解,原告走出法庭后高興得說:“現在打官司就像趕集一樣,不要起早趕路,真方便”。
馬陵山法庭下轄5個鄉鎮,40余個自然村,30多萬人口,有許多鎮村距法庭駐地較遠,交通不便,在巡回審判點設立以前,為方便遠路的當事人,法庭上午開庭一般都是安排在9點之后,即使這樣,仍有許多當事人因為交通不便開庭時仍會遲到,耽誤了案件的審理。有些當事人反映為了準時開庭,他們從早晨5點多起來就向法庭趕。2005年,法庭在時集鎮設立巡回審判點,對于偏遠村鎮的當事人安排在審判點開庭,同時為群眾辦理立案手續,開展法制宣傳,方便當事人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