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調研蘇北基層法院參與社會管理創新工作過程中,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公丕祥得知徐州等蘇北法院人民法庭已悉數興建訴訟服務站。他認為,法庭設立訴訟服務站,不僅解決了立案審查、訴訟服務、人民調解工作的場所,更重要的是借助這一平臺拉近了法院與老百姓的距離,有效整合了基層社會力量參與社會管理創新。

  記者獲悉,截至目前,江蘇全省法院共設立訴訟服務站1109個,覆蓋到人民法庭、大型社區、廠礦企業等,訴訟服務領域涵蓋交通、保險、醫療、農業、仲裁等重點行業。各地法院選任司法協理員5436人。依托各訴訟服務站及巡回審判點,司法協理員司法服務觸角延伸至街道、鄉鎮、村居,基本做到“一社區一員”、“一村一員”。這樣就形成點、線、面聯動網絡,助推基層矛盾糾紛預警排查及化解。

  鄉鎮司法所所長、村委會治保主任為司法協理員主要組成人員。目前,揚州等法院將司法協理員選任范圍擴大到工會、婦聯、消協、醫患調處中心等單位,形成隊伍的網格化、寬領域、廣覆蓋。

  成立訴訟服務站,不是“掛個牌子”;選任司法協理員,決不能只體現在“名單”上。日前,江蘇高院黨組明確要求,要健全和完善訴訟服務站的工作職能、流程、規范和要求,規范司法協理員的選任標準、工作職責,要健全考評體系,將訴訟服務站設立和司法協理員的選任以及工作成效納入社會管理創新和科學發展考評范圍,以此推進全省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提檔升級,進一步提升法院群眾工作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