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需要什么樣的法官
作者:石漢慈 發布時間:2013-01-16 瀏覽次數:1200
編者按:當下中國,伴隨著法治規則和司法技巧精進的腳步,司法者的衡量標準已成為社會爭論的焦點。詹紅荔是新時期法官的楷模,作為優秀的基層法院法律適用者,詹紅荔具有的高尚品行、司法技巧、對法治真諦的追求與踐行是一名優秀法官的基本素質,這也是詹紅荔精神對當下中國司法的積極意義。
作為職業化的法律工作者,法官這一字眼包含了太多內容,外界對法官榮譽和地位的推崇,讓法官披上了神圣的光環,法律院校專業的大幅增長和法院公務員的激烈競爭可見一斑,另一方面,法官不斷流失則反映了法官職業壓力大、風險高的特性,選擇困擾著法院系統的高層決策者,被選擇也同樣讓法律的學習者迷茫。我們究竟需要什么樣的法官?如何做一個好法官?法官如何化解壓力和規避風險?詹紅荔精神為我們提供了有益地借鑒,筆者試圖從三個方面分析詹紅荔精神對當下法官的榜樣作用。
一、精神品行:德行是一個優秀法官的基礎,也是司法公信力的基礎
深厚的法律功底、精湛的庭審技巧、高超的審判藝術是一名優秀法官的必備素質,但是,近年來一些業務精湛法官的落馬還是說明了一些問題,道德品行是衡量一名優秀法官的基礎,沒有道德的法官,沒有群眾感情的法官,擁有再強的司法技藝,也不配做人民法官,反而會極大地損害司法的公信力。
1、司法為民、牢記宗旨的公仆情懷是優秀法官的基石。詹紅荔是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區法院少年庭庭長,對黨和國家充滿著忠誠和熱愛,始終堅持司法的人民性,在9年的審判生涯中,幫助315名失足少年重返課堂,70名刑滿釋放新生少年找到工作,70多個瀕臨破碎的家庭得以挽救。其庭前注重調查事實,找尋少年犯的成長經歷和社會背景,庭中積極做工作,促使青少年真誠悔過,庭后延伸幫教不放手,體現了詹紅荔深厚的群眾感情,只有對群眾心存厚愛、對失足少年心存惋惜、對失足少年父母家庭負責、對社會穩定一方平安高度維護的人才能做到。
2、求真務實,面對特殊人群創新工作方法、參與社會管理、延伸審判職能、不就案辦案、能動司法的優良品質是優秀法官的基礎。詹紅荔注重案件事實的調查,注重失足少年犯罪的成因和成長環境的考量,注重對少年犯的管教幫助,最難能可貴的是,她注重對青少年犯罪事后學習和就業的幫助,體現了詹紅荔的勤勉敬業,更體現了她不機械就案辦案,而是能動司法、延伸審判職能,追求案結事了人和社會平安的心理境界,她將社會管理創新的廣大命題深深地植入在案結事了后仍給予失足少年教育和就業幫助的點點滴滴中。新時期的法院面臨的糾紛更復雜,尤其是面對特殊人群時,法官應如何面對,詹紅荔做出了杰出的表率。
3、清正廉潔,健康向上,公正廉潔司法的高尚情操是優秀法官的前提。詹紅荔始終干干凈凈做人,認認真真辦案,恪守著人民法官清正廉潔的底線和本色,群眾的反映最具有說服力,詹紅荔“案件之內易于溝通、案件之外難有私交”,立場堅定、一身正氣、一塵不染。這在當下司法環境尚待改善,法院和法官公信力尚待提高的環境中,顯得尤其難能可貴。為什么法官落馬的案例頻頻見于報端,為什么群眾對司法公信力一直心存疑惑,正是因為現在的司法系統仍有一些沒有高尚情操,不守職業道德的法官存在,究其原因,是沒有一個良好的心態,詹紅荔的人生信條“一個健康而良好的心態是公正審判的心靈之源”應成為法官職業群體的共同追求。
二、司法技巧:“三三九不工作法”的實踐啟示
司法技巧在法治國家司法制度中具有很重要的地位,在我國最近的二十年里,司法制度包括司法制度、立法技藝、執法技藝等都和法學研究一樣取得了重大發展。在近幾年能動司法、注重調解、追求案結事了、和諧執法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下,司法技藝同樣發揮著重要的作用,詹紅荔則巧妙地結合了開庭技巧、判決技巧和調解技巧,借鑒了馬錫五審判方式、陳燕萍工作法的基礎上,融合了能動司法理念和社會管理創新精神,創造了“三三九不工作法”這一高超的司法技藝。
1、去偽存真:三個不開庭-----定紛止爭之外“治病救人”。
司法的直接功能在于定紛止爭,而欲達到這一目的的第一手段就在于辨別是非、去偽存真、恢復事實真相。詹紅荔在少年審判中“庭前三個不開庭”,即閱卷后沒有梳理清楚關鍵問題不開庭,沒有調查清楚被告人成長經歷和背景的不開庭,沒有與未成年罪犯心理疏導,了解他們對犯罪問題認識的不開庭。這一“鐵律”充分說明了詹紅荔法官抓住了本職工作的規律,清楚地知道法官的職能是恢復事實真相,弄清案發的原因糾葛,剖析少年犯罪的前因后果,開出“治病救人”的良劑妙方。
2、維護和諧:三個不輕易-----謹慎判決之外案結事了。
司法的社會功能在于維護社會狀態的穩定、生產關系的有序和社會主體之間的和諧。詹紅荔法官總結了“庭中三個不輕易下判”,即被告沒有真誠悔過的不下判,有被害人沒有和解的不輕易下判,可以判非監禁刑沒有落實幫教措施的不輕易下判。這充分說明了詹紅荔法官結案之外,注重對被告的心理疏導,注重修復損害的社會關系,注重人性化司法,在司法領域以人為本,追求和諧。也許詹紅荔法官沒有研究過深奧的西方法理,不可能向德沃金、博登海默、亞里士多德等法學大家一樣去通過法律現象和生活案例的分析去追索法的真諦,但可以肯定的是,在十年的青少年犯罪審判和調研中,這名青少年法官發自本性甚至發自母性地在努力維護著法的價值,于無形中實踐著法最基本的功能。
3、回歸本源:三個不放松-----社會責任追求無訴人和。
柏拉圖曾說過,“各守本分,各司其職,就是正義”。他堅持無法律的國家是最高級且最完善的統治形式。格老秀斯認為自然法是最佳狀態,他主張不欲求屬于他人的東西,歸還屬于他人的東西并用我們自己的財務是他人的財產恢復原狀,遵守合約并踐履諾言,賠償因自己的過錯而給他人造成的任何損失,給應受懲罰的人以懲罰。詹紅荔法官則樸素地實踐著她樸素的人生職業理想,她總結了“庭后的三個不松手”,即入監后延伸幫教沒有到位的不松手,回歸社會后思想出項反復或問題沒有解決的不松手,發出司法建議沒有落實的不松手。“三個不松手”體現了詹紅荔深厚的社會責任感,體現了她個案求實效、行動重落實、修復個案損害的社會關系之外更注重以制度彌補社會的漏洞、防微杜漸追求社會和諧、無訴人和的思想境界。
三、法治真諦:發揚詹紅荔精神的文化光輝
道法自然,亞里士多德說過,法治包含兩種內涵,一是制定的法律本身是良好的法律,二是法律得到良好地執行。在詹紅荔的切身實踐中,不自覺底契合了自然法的精神,其近十年來所辦案件無一錯案、無一投訴、無一上訪,在群眾中享有崇高的威望,正是她的理性認知和自覺行動暗合了法治追求正義、公平、和諧有序的真諦,在其特殊的司法行為中恰如其分地施加著愛的因素,這一人性最大的光芒渾然天成地和法治精神契合,促使了詹紅荔精神結出了豐碩的果實,發散著人性的光輝,當下中國需要這樣的法官,我們司法者需要學習詹紅荔正義貫穿理念、公平化身行動、愛心融于司法的精神。
1、正義貫穿理念。查士丁尼《民法大全》首創的正義概念為“正義乃是使每個人獲得其應得到的東西永恒不變的意志。”羅馬早期西塞羅描述正義為“使每個人獲得其應得的人類精神取向。”詹紅荔在審判實踐中牢牢謹記正義的法律基本價值,無一錯案,無疑上訪投訴,在審判實踐中以正義為準繩,衡量善惡,以正義貫穿理念,以正義之舉教育少年罪犯:每個人只能得到其應該得到的東西,如果你可以隨意侵犯別人的東西,那么別人也可以隨意拿走你的東西。幫助青少年罪犯改過自新,不幡然醒悟決不罷休,在他們尚還稚嫩的心靈中播下正義的種子。
2、公平化身行動。公平是法的基本價值,法官要以追求公平為第一要義,天平的傾斜損害的不僅使法的權威、司法的公信,更會損害群眾的福祉甚至國家的利益。詹紅荔在多年的審判生涯中,在司法行為中深深刻下公平的烙印,她始終堅守法官清正廉潔的底線,保持良好的道德情操和生活情趣,立場堅定,不受案外的影響,以良好的心態這一心靈之源來確保公正審判。這是我們法官需要的品行,不管從事何種司法工作,審判一般的民刑事案件還是少年犯罪案件,都應該恪守公平的司法價值。
3、愛心融于司法。如果說我們要學習詹紅荔維護正義、捍衛公平的司法價值是宋魚水、陳燕萍等優秀法官具有的共性優點,那么詹紅荔法官將愛心融入司法則是這一榜樣人物比較明顯的特質。她將愛心這一并非司法基本價值的人性因素有機融入看似僵硬冰冷的司法行為中,則是能動司法、延伸審判職能這些新形勢下法治理念與本職特殊工作密切結合的一個典范,這也是我們今天學習詹紅荔的原因所在,也許我們不是從事青少年犯罪審判工作,但是無論我們是在立案信訪工作中、還是民刑事審判中、抑或執行前線,我們都應該學習詹紅荔這種對群眾懷有深厚感情、面對當事人融入愛、切實為群眾做實事、解決困難的精神和作風,當下中國,我們需要的是這樣的法官。
后 記
清末以降,中國進步與法治的腳步、正義與公平的呼聲、愛與和諧的追求從未停歇。對于法制而言,是非黑白的涇渭分明是司法的應有之義,然,當下中國轉型期的司法需求早已超出了原本的要求,司法應更具有能動性,法院的本職工作亦不僅是社會矛盾化解,應該有機參與社會管理,將社會穩定、經濟發展、人民和諧幸福作為法院司法的重要任務,當下中國的法官,應不能僅會機械辦案,要將群眾觀念貫穿始終,將正義、公平、秩序、效率等法的基本價值自覺融入群眾認同的解紛行為中去,中國需要這樣的法官,諾瓦里斯說過,“一切認識、知識均可溯源于比較”,這就是我們學習詹紅荔精神的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