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貨車在運輸途中出交通事故,由于司機不主動采取措施,造成運輸的荷蘭豆、菜花、萵筍等蔬菜爛掉,司機及其掛靠的公司被原告訴至法院要求賠償損失。近日,在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調解下,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被告主動賠償了原告的損失。

200783,原告張某通過貨運服務中心聯系到被告侯某運輸荷蘭豆、菜花、萵筍等蔬菜,由于當時正值夏季高溫,原告要求被告在裝車后34小時內從蘭州運至徐州,運費9500元。當天夜里裝車后,84凌晨被告即從蘭州發車。不幸的是, 84清晨,被告侯某由于疲勞駕駛,車輛與其他車輛追尾,造成車頭損壞。經交警部門處理,被告侯某負事故全部責任。事故發生后,被告未及時聯系其他運輸車輛將蔬菜及時轉運徐州,幾天后蔬菜幾乎全部爛掉。原告張某損失十萬余元,為此將侯某及其掛靠的運輸公司訴至法院。

后經法院調解,二被告認識到自己的過錯,在原告作出一定的讓步的情況下,二被告同意賠償原告損失8萬元。該案得到圓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