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倉法院五年審結“醉駕”案件1467件
作者:鄭金碩 發布時間:2016-09-05 瀏覽次數:1447
日前,記者從太倉法院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該院自2011年5月1日起“醉駕”入刑以來,截至今年4月30日共審結危險駕駛案件1467件,涉案人員1467人,均被判處拘役,結合具體案件情節,刑期在拘役一個月至四個月之間,并處罰金一千元至四千元不等。
據了解,該院審結的醉駕案件呈現三個特點:一是案發時間以晚上為主且深度醉酒者居多。其中發生在晚上19時至次日凌晨三時左右的案件占審結的案件的96.80%。二是案發地點以城鄉公路為主且多發于人員相對密集路段。案件發生在城鎮公路和農村公路上的占審結案件的74.98%。三是案發主體以成年男性為主且構成多元化。在審結的案件中成年男性1457人,占99.32%;成年女性10人,占0.68%。對此,該院提出要培養積極健康的飲酒文化、加大典型案件宣傳力度、多部門聯動形成打擊合力等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