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邳州市鐵富鎮上演了一場當代版“讓他三尺又何妨”的和諧故事。故事里,沒有當年大學士的千里修書,卻有執行法官耐心調解、化干戈為玉帛的辛勤付出。

  2014年,原告于某一紙訴狀將侄子告上法庭,要求侄子排除妨礙,拆除阻礙其通行的建筑物。原來這對叔侄本是鄰居,侄子在翻建房屋時將南墻擴建了0.7米,新建了近2米的花池,并在路兩側放置了大石,堵住了原告于某的通行道路。案件經兩級法院審理,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作為侄子的被告拆除花池等相關障礙物。

  調解生效后,被告卻遲遲沒有履行義務。無奈之下,原告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干警劉廣福拿到案子后,并沒有立即啟動強制清除程序,他深知排除妨害案件的執行不僅僅保障當事人的合法利益,更與維護基層社會穩定息息相關,如果案件執行得好,不僅能化解糾紛,更能彌合親情,起到較好的普法教育效果。執行的關鍵,是要打開心結。

  本著這種思維,執行法官劉廣福一次次來到爭議現場,親自測量地界,多次與叔侄二人促膝長談,從法律規定聊到家長里短,從村規民約談到風土人情,“老于,和睦禮讓是傳統美德,古代開明之士尚能讓出三尺,今天你們叔侄之間的'小事小非',難道不應該比古人做的更好?”漸漸地,堅冰開始融化,心結開始打開,沉默多時的原告終于開口了:“劉法官,你說的道理我懂,只要被告拆除部分花池,不影響通行就成!”被告話雖不多,卻也干脆利索:“只要不較真,我同意這樣辦!”執行法官趁熱打鐵,果斷地建議雙方明日就拆除案涉的花池。

  執行當天,鐵富法庭的執行法官們早早來到村里,幫助被執行人清理執行現場。錘聲陣陣,隨著擋路花池一并雜碎的,還有擺在叔侄二人心中多年的隔閡,兩位當事人相視一笑,看到冰釋前嫌的原被告雙方,執行法官劉廣福似乎也笑得更開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