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賭場護賭三月得利一萬 落法網罰金五千獲刑三年
作者:王欣 發布時間:2008-03-14 瀏覽次數:1099
本網宿遷訊:泗洪縣青陽鎮無業青年樊某因在“賭場”打工三個月,不僅掙得的一萬元被判充公,而且還要交罰金蹲監獄。日前,泗洪縣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樊某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5000元。
經法庭審理查明,2007年4月中旬至6月初,陳某某(已判刑)等人在泗洪縣雙溝鎮草灣村開設賭場聚眾賭博期間,糾集被告人樊某負責安排人員看場護賭,運送、收拾賭博用的桌椅。陳某某等人非法漁利100余萬元,被告人樊某從中非法獲利1萬余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樊某為他人開設賭場,聚眾賭博,提供幫助,情節嚴重,依照我國刑法的有關規定,其行為已構成開設賭場罪,被告人樊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從犯,依照法律規定,應當從輕處罰;被告人樊某自愿認罪,酌情予以從輕處罰。法院故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