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報復姑夫拘禁親表弟 觸犯刑律被判徒刑一年
作者:謝福志 發(fā)布時間:2008-03-14 瀏覽次數(shù):1116
被告人張某某曾跟當包工頭的姑夫在建筑工地打工,結算工錢時張某某認為其姑夫沒有足額給其工錢,便懷恨在心。為給姑夫母造成恐慌,
豐縣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張某某為報復其姑夫母泄私憤,非法剝奪其表弟的人身自由,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拘禁罪。鑒于其具有自首情節(jié),遂作出上述判決。
被告人張某某曾跟當包工頭的姑夫在建筑工地打工,結算工錢時張某某認為其姑夫沒有足額給其工錢,便懷恨在心。為給姑夫母造成恐慌,
豐縣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張某某為報復其姑夫母泄私憤,非法剝奪其表弟的人身自由,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拘禁罪。鑒于其具有自首情節(jié),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