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短信挽救迷途少年犯
作者:王穎 發(fā)布時間:2008-03-03 瀏覽次數(shù):999
張某某今年15歲,是我市某中學的初中在校學生,因涉嫌犯罪被泉山區(qū)檢察院起訴到我院。為了保證張某某不耽誤學習,案件訴至法院后,于法官為其辦理了取保候審手續(xù),并叮囑張某某的母親一定要保證張某某隨傳隨到,不能影響案件的審理。但是在規(guī)定的開庭時間,張某某為什么還是沒能到法院來?經過詢問,張某某的母親愧疚地對于法官說:想到今天就要開庭,想到自己離異后一人撫養(yǎng)張某某的艱辛,想到自己的孩子那么不爭氣,一氣之下,昨天晚上就數(shù)落了張某某幾句,張某某因為接受不了母親的指責和批評,就從家里離開了,到現(xiàn)在不知在什么地方。于法官讓她給張某某打手機,但無人接聽。于法官經過考慮,給張某某發(fā)送了一條手機短信,大致內容是:張某某,我是承辦你案件的于輝法官,我想你一定因為害怕和緊張,不敢到法院來開庭,你的心情我能理解,但如果你繼續(xù)在外逃避審判,等待你的將是法律的嚴懲,你也將為自己的行為付出沉重的代價;回頭是岸,你只有立刻到法院接受庭審,才能爭取從輕處理的機會,也才有繼續(xù)上學的機會,抓緊回來吧。短信發(fā)出后,大家都焦急地等待著。幾分鐘后,于法官的手機響了,是張某某回了電話!他說自己想明白了,馬上就打的過來。10分鐘后,張某某來到了法庭,庭審順利地開始了。
庭審結束后,于法官批評了張某某的做法,同時也指出了其母親的不當言行。母子二人感謝于法官用一個法官的真誠和責任感挽救了一個迷途的少年犯。于法官在庭審后到張某某所在的學校進行了了解和調查,根據張某某的犯罪情節(jié)、悔罪表現(xiàn)和以往表現(xiàn),經合議庭評議后,張某某被依法判處緩刑。張某某在接到法院的判決后對于法官說:“這條手機短信我會一直留著,當我感到灰心失望,當我遇到困難和逆境時,我都會看看他。我會記住你的教誨,請法官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