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無錫訊:無錫以東南富庶地、江南魚米鄉聞名,良好的環境吸引了投資和旅游,也誘惑了妄想不勞而獲的不法之徒。近日,無錫市南長區人民法院就審結了這樣一起案件,被告人王某與安某就懷揣著“發財”的愿望,用從同鄉那兒學來的、自以為高明的手法,在賓館里竊取他人財物,最后難逃“二進宮”的下場。

王某與安某是同鄉,分別因盜竊罪在紹興、海鹽兩地受到過刑事處罰。出獄后,有感于打工辛苦,掙錢又少,兩人萌發了再次鋌而走險的念頭。因為聽說無錫地方經濟發達,居民生活富裕,便決定到無錫實施盜竊。從老家出發之前,二人特意研究了地圖,了解到太湖大道靠近旅游區,賓館較多,便于下手,又從其他老鄉那兒聽說了用紙蒙住監控探頭,鐵絲鉤住門內把手開門的手法。200713日凌晨,二人隨身攜帶事先準備好的、普通電線粗細的鐵絲等作案工具,乘坐出租車來到太湖大道附近某賓館,裝成客人的樣子進入酒店,乘電梯到四樓。發現探頭后,王某用一張白紙擋住探頭,走到房間門口,用夾包內的鐵絲彎了個鉤,又在鉤子處綁了個繩套,然后將鐵絲從門下伸進去,用鐵絲上的繩套套住內把手打開門。隨后安某接過鐵絲和夾包到走廊轉彎處望風,王某進入房間,從床上得衣物中竊得人民幣2800元及中華牌香煙2包。酒店監控室的保安發現了探頭的異常情況,便到四樓巡視,望風的安某看到保安,即告知在房內作案的王某,兩人便若無其事的關上房門,準備離開酒店。當王某和安某至酒店大堂時,保安上前詢問兩人,兩人落荒而逃。一出酒店大門便分頭逃竄,安某被當場抓獲,于2007130被無錫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決定勞動教養1年。王某被公安機關網上通緝,于20071118在長沙火車站落網。2008218,無錫市南長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公開審理此案,一審以盜竊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二千元,安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一千元。

兩名被告人都曾因盜竊成為階下囚,不思重新做人、勤勞致富,卻妄圖用邪門歪道達到不勞而獲的目的,終導致“伸手必被捉”的結果,還因在刑罰執行完畢后五年內累犯而被從重處罰。希望王某、安某在“二進宮”之后能幡然悔悟,不再給家庭、社會造成傷害。與此同時,酒店賓館等服務性場所應當提高安保意識,提醒住店的消費者注意自我保護,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譬如鎖好門上的插銷,來防范“第三只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