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出臺意見支持宿遷“更大突破”
作者:新竹 黎明 成君 發布時間:2011-02-25 瀏覽次數:1050
“省法院出臺的支持意見,每一項都很具體實在,針對性也很強,必將在依法保障實現宿遷發展更大突破的工作進程中產生強有力的推動作用,同時促動我們‘宿遷人’進行更深層次的思考,開始新的作為。”
江蘇省委常委會討論通過的關于實現宿遷發展更大突破的若干意見,進一步明確了支持宿遷發展的政策措施。省法院黨組在認真組織學習貫徹中認識到,推動實現宿遷發展更大突破,是全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提高統籌發展水平,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重大舉措。作為全省司法審判機關,對此應有所作為。春節剛過,省法院公丕祥院長帶領有關人員專程赴宿,同宿遷市委書記、市人大主任張新實等領導座談交流,深入群眾問詢司法需求,并到宿遷中院、宿豫區皂河法庭、沭陽縣廟頭法庭實地調研,進一步了解宿遷法院隊伍建設和審判工作等情況。調研結束后,省法院即組織召開黨組會,研究制訂了該意見,向全省各中級、基層法院及省院機關下發。
該意見指出,全省法院要在為實現宿遷發展更大突破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智力支持、物質保障方面有“新而實”的舉措,并切實提高服務工作水平。
在司法保障上,要加強對事關實現宿遷發展更大突破的各類重大、敏感案件的審判和執行工作。根據宿遷法院審判工作發展需要,幫助設立專門的審判庭或專業合議庭,妥善處理好涉及新型工業化建設、生態農業建設、社會民生建設等各類矛盾糾紛案件;省法院各審判業務部門均應在宿遷設立工作聯系點,及時掌握宿遷審判工作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審判業務指導。省法院每年會同宿遷法院召開一次聯席會議,進行專項審判運行態勢分析,提高宿遷法院審判工作質效;省法院將宿遷中院確定為司法改革工作聯系點,對最高人民法院、省法院擬推行的一些重大改革項目先行試點;省法院每年圍繞實現宿遷發展更大突破確定專項重點調研課題,與宿遷法院開展聯合調研,每年給予5 萬元專項經費支持;依托江蘇法官學院蘇北分院平臺,省法院每年為宿遷市、縣(區)兩級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免費舉辦1—2次法制培訓,提高政府工作人員依法執政能力。針對經濟轉型升級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會同宿遷有關部門舉辦企業法制講座,提高企業防御法律風險的能力。
智力支持方面。省法院每年選派1 名中層干部和2—3 名審判業務骨干到宿遷法院掛職,掛職時間一般不少于1 年,宿遷法院每年也可選派3—5名法官到省法院掛職鍛煉,時間一般不少于6個月,掛職交流干部的住宿、交通費用等由省法院負責解決。
針對宿遷法院案多人少的突出問題,省法院將積極爭取黨委、政府及有關方面支持,放寬對宿遷法院進人計劃和進人指標的限制,盡可能使宿遷法院能根據自身空編情況及工作需要招錄人員。在新增加的中央政法編制下發后,根據宿遷法院編案比的實際情況,編制分配向宿遷法院傾斜;繼續實行宿遷法官參加江蘇法官學院培訓免費制度,并逐步擴大培訓規模。省法院舉辦的各類審判業務培訓班,宿遷法院參加培訓分配名額適當高于其他法院;適度擴大江蘇法官學院蘇北分院辦學規模,改善辦學條件,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力度,省法院每年在蘇北分院辦班數不少于全年培訓計劃數的一半。
物質保障方面。省法院將對宿遷法院所需的業務技術、綜合保障、司法警察裝備優先列入裝備配備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2011 年底前,宿遷中院專用車輛配置達到40 輛,基層法院達到25 輛,每個基層人民法庭達到2—3 輛;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調,爭取對宿遷法院及人民法庭基礎設施建設、信息化建設、教育培訓等方面給予專項扶持,如宿遷中院訴訟服務中心綜合樓建設將協調爭取國債補助資金。此外,省法院還將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加大對宿遷法院執行救助基金、信訪救助基金、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以及“訴調對接”工作專項經費等的支持力度。
為不斷提高服務工作水平,省法院專門成立了依法服務實現宿遷發展更大突破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具體負責該項工作的協調、管理和落實。并要求蘇州市兩級法院按照掛鉤共建的要求,結合《意見》進一步落實好對口支持工作。全省其他法院根據具體情況,在人員交流、物質保障、審判業務等多方面,給予宿遷法院一定的支持和幫助。省法院還建立了考核評估工作機制。每年對該項工作情況進行一次評估,對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將給予專項表彰。